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擺花路祭七一刺警男子梁健輝 網媒記者「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成罰款

擺花路祭七一刺警男子梁健輝 網媒記者「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成罰款

分享:

2021 年七一,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刺傷警員後自刺胸口,送院後證實不治。報稱網媒記者「軍火佬」,被指翌日擺花路祭梁時,未應警方要求拿走花束,被票控一項「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罰款 3,500 元。

裁判官陳志輝裁決時指,路祭與否非本案重點,重點在被告如何處理花束,而被告多次拒絕警方要求取回花束,指「我唔會執返啲花,啲花係祭品」、「我都會擺喺度路祭」,屬放棄其物品控制權、無意收回花束,等同棄置垃圾,因此罪成。
案情:被告崇光百貨門外擺 2 束花
向警員指「唔會執返,係祭品」

被告胡家輝(44 歲)被票控一項「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指他於 2021 年 7 月 2 日下午 3 時許,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傾卸扔棄花。

案情指,案發日被告在崇光百貨東角道正門地上擺放 2 束花,被告多次拒絕警方要求取回物品,遂被發出告票。根據警方隨身攝錄機片段,被告多次向警員回覆指,「我唔會執返啲花,啲花係祭品」、「我都會擺喺度路祭」等。

ESR28/2021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