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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紀律部隊宿舍外撒溪錢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還押 官批借祭祀之名抗議

涉紀律部隊宿舍外撒溪錢 兩男非法集結罪成還押 官:假借祭祀為名,行抗議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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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有人於網上發起「全港超幽佈施祈褔除惡盂蘭燒衣晚會」,有示威者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燒衣及撒溪錢。警方事隔逾一年半作出拘捕,其中兩名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受審,今 (5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押候判。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指,兩名被告「假借祭祀為名、行抗議之實」,一早得悉現場為非法集結,仍然選擇停留,壯大集結者聲勢。案件押後至 5 月 19 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勞教中心報告及背景報告。

梁文傑(21歲,學生)、洪英展(22歲,學生)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9 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官:被告非誠實可靠證人

裁判官裁決時指,所有作供警員證供清晰、合乎邏輯、實話實說,盤問時毫無動搖。至於被告洪英展的證供,劉官認為其說法不合邏輯,非誠實可靠證人。洪供稱案發時戴上耳機聽音樂,聽不到警方的驅散警告,只隱約聽到警方以大聲公喊話,故沒有理會繼續燒街衣。裁判官指,洪擁有較高教育程度,即使聽不到警告,看見有人聚集及衝擊防線,理應脫下耳機詢問在場人士警方正在說甚麼。至於洪辯稱當時看不見有人照射警方防線,裁判官認為與呈堂片段不符,斥其說法並不合理。

官:假借祭祀為名,行抗議之實

另一被告梁文傑,劉官指活動開始時,有主持人手持化寶盤前往警察宿舍,並講解活動。片段顯示被告當時身處人群中,聆聽講解。裁判官認為,梁一早知道是次燒衣並非祭祀活動,只是「假借祭祀為名,行抗議之實」,又指他看見有人示威,明知現場是非常集結,仍於警署外逗留四小時之久,並非無辜。

KTCC68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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