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繼經管學院後,有其他學院的碩士課程亦涉出現假學歷。28 歲內地女子,被指於 2022 年至 2024 年,欺騙入境處及港大,聲稱自己曾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其後獲港大取錄修讀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被起訴「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等 3 罪。案件周一(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原被起訴 1 罪,該罪涉及為在香港取得入境證而欺騙入境處;周一控方新增兩罪,指女子涉欺騙港大,並藉此獲得證書。案件准押後至 2 月 14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20 萬元現金擔保。
周一被新增兩罪
被告李思萱(LI SIXUAN,28 歲,未有報稱職業)原被控 1 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控罪指她於 2022 年 6 月 30 日或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在一張申請來港就讀入境許可上,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的陳述,即聲稱自己在 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
被告面對的兩項新增控罪,分別為「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管有虛假文書」。
控罪指她於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自己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主修語言學,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
她再於 2024 年 7 月 20 日或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來是由香港大學在同年 6 月 12 日發給她的證書,屬於虛假,而保管或控制該文書,意圖由她或他人,籍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STCC28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