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港大副教授張祺忠殺妻罪成 不服定罪提上訴 押後至2.2再審

港大副教授張祺忠殺妻罪成 不服定罪提上訴 押後至2.2再審

分享:

上訴方資深大狀不適
未能出庭

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審理。律政司代表為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雷芷茗。張祺忠身穿西裝、打深色領呔,精神不俗,聆訊時亦曾抄寫筆記。

上訴方大律師李澍桓甫開庭先向法庭致歉,指資深大狀夏偉志因身體不適,今無法到庭,上訴人亦知悉情況,不反對繼續處理。麥機智其後稱,若李有信心可處理則可以繼續,但指法庭就本案某些事項需要協助,且本案涉及謀殺罪。

麥機智另稱,如果需要押後,不希望押後太久,指本案已是第二次的押後。麥機智其後又建議李可先索取指示,是否需要押後及押後至何時處理較適合。

官將案押後至2月
提醒屆時不會再押後

在休庭索取指示後,李澍桓稱會要求押後。麥機智遂將本案押後至 2 月 2 日再審理,並提醒上訴方屆時不會再延期。另麥機智稱,法庭就本案關注的事項,包括心理專家的證供以及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的議題等。

張祺忠於 2020 年受審
陪審團大比數裁定罪成

翻查報道,張祺忠承認誤殺罪(法律 101 文章),惟不獲控方接納,他否認謀殺罪於 2020 年受審,張當時亦由資深大狀夏偉志代表。張審訊時出庭作供,提及多年來受盡妻子的語言暴力虐待,曾被罵「廢」、「靠你揸兜都得啦」和「仆街」等。另有證人作供稱,死者的性格「一撻即着」,而其英文名為 Tina ,故綽號為「天拿水」。

辯方指出,張案發時患有抑鬱症,指他或因受激怒而殺人;控方則指,沒有專家指出指他案發時失控,又提出張因金錢糾紛而動殺機,且犯案時冷靜,沒有失控。

陪審團最終以 5 比 2 大比數裁定張謀殺罪成。原審法官彭寶琴判刑時稱,就算張性情多溫和,但他冷血謀殺結婚 30 年的妻子,又指他不論是為金錢或其他理由犯案,但結果對他自己、妻子及整個家庭而言均屬悲劇,最終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另就張承認一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判監 28 個月,兩罪同期執行。

CACC213/2020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