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 年深水埗鐘錶店發生劫案,一名職員遭匪徒槍斃。涉嫌參與案件的內地漢 2023 年來港時被捕,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罪,還押至今年 9 月受審。法官譚耀豪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被告中午在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搶救不治。
案件周三(16 日)開庭,法官指,陪審團應已知悉被告離世消息,正式解散陪審團、終止聆訊,感謝他們的參與。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991 年深水埗鐘錶店發生劫案,一名職員遭匪徒槍斃。涉嫌參與案件的內地漢 2023 年來港時被捕,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罪,還押至今年 9 月受審。法官譚耀豪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被告中午在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搶救不治。
案件周三(16 日)開庭,法官指,陪審團應已知悉被告離世消息,正式解散陪審團、終止聆訊,感謝他們的參與。
1991 年深水埗一間鐘錶店遭持槍匪徒闖入行劫,賊人事敗逃去,期間開槍轟斃一名男職員。一名涉嫌參與案件的內地漢,2023 年來港時被捕,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罪,還押至今年 9 月受審。
法官譚耀豪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開始引導陪審團,被告中午在羈留室內昏迷,送院搶救不治。懲教署指,該名被告患有肺癌,一直需要接受院所醫院及醫院治療,已將事件通知警方,死因裁判法庭將召開死因研訊。
翻查報道,案件開審時辯方曾稱被告患第四期肺癌,癌細胞轉移腦部,無能力答辯。陪審團退庭後一致裁定被告不適宜答辯。
在早前介紹過的海難食人案中,英國法庭確立了「必要不是謀殺抗辯理由」的法律原則。這宗 1884 年的案件,於約一百年後遇上大考驗:醫生可否以救人為理由而「殺人」?這條難題源於刑事法的另一宗經典案例:Re A (Children)(俗稱Re A (Conjoined Twins))。
華富邨小巴站周二(7 日)發生命案。兩名女子爭執打鬥,其中一人倒地後送院不治。案件周五(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50 歲女子被控一項謀殺罪,她暫毋須答辯。控方以等候化驗及驗屍報告結果為由,申請押後案件至 9 月 4 日,獲裁判官朱文瀚批准,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
1999 年 9 月,女報販何慧霞「霞姐」疑因與報紙分銷商糾紛,在深水埗街頭被斬死。事隔近 27 年,54 歲男子日前於深圳落網、被遞解回港,被控一項謀殺罪,周一(1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至本周五(22 日)再訊,以待進行認人手續,期間被告還押。
50 歲男子被指 2019 年在寶林邨寓所打死 34 歲同居女友後藏屍床下。他被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男子提出上訴,主要爭議原審法官陳仲衡就其兩個辯護理由,即激怒和減責神志失常,對陪審團的指引不足。
上訴庭周四(7 日)指男子部分理據成立,撤銷定罪,將案發還重審。判詞指陳仲衡的指引或令陪審團得出印象,是被告的個人特徵不涵吸食冰毒致較高暴力傾向;又指陳沒帶出有吸毒習慣的被告,即使他不是無時無刻地喝酒或吸毒,「減責神志失常」辯護都有機會適用。
2022 年牛頭角上邨發生命案,有思覺失調的 25 歲男子涉嫌於單位內殺害 50 歲母親,並藏屍床底數日,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現年 28 歲的被告周二(3 日)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官押後至 4 月 13 日判刑。
承認案情指,警方在被告睡房床底的儲物空間發現已開始腐敗的母親屍體。被告在警誡會面不時語意不詳,一度稱在家中多處發現血跡,但一直找不到母親,亦不知為何她的屍體會在床下底,其後又稱不認識死者及聽到聲音催促他殺害母親。
醫生評估被告因思覺失調病情復發,出現幻聽、被害妄想等症狀,實質損害其精神法律責任能力。
屯門井頭村本周一發生命案。63 歲男子在屋內身亡,其 51 歲妻子被控謀殺,涉曾以鈍物襲擊。案件周四(12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指被告身體不適,現時留院,申請押後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押後至下周一再訊,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28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12 月 28 日,在秀茂坪樂華南邨喜華樓一單位內,謀殺一名 35 歲女子、偷走屬於她的 iPhone 17 Pro Max,並在該單位殘酷對待三狗一貓,被控 3 罪。案件周一(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指,警方仍需進一步調查,申請將案件押後到 4 月 13 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需要還押。辯方另指,被告聲稱在錄影會面期間被警員襲擊,要求法庭將此記錄在案。據警方早前表示,案發後男子曾潛逃內地,在內地落網後,香港警方在深圳灣口岸接收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