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前副教授張祺忠涉於 2018 年與妻子發生口角後,用電線勒死對方,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張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 3 名法官周五(2 日)裁定張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由另一名法官審理。
上訴方主要爭議,原審法官就「減責神志失常」的抗辯理由,引導陪審團時指毋須考慮辯方心理專家的證供,是引導出錯。律政司一方則指出,辯方在原審法官引導時沒提出反對,又指原審就證人的證供作出清晰解釋及指引,認為不會令陪審團感混淆。
3 名法官將於 2 個月內頒下判詞解釋理由。身穿西裝的張祺忠聽取結果後表現平靜,他須繼續還押。上訴方另保留訟費申請,與訟雙方再以書面形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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