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男子涉稱父母為周大福東主、詐騙家務助理買金飾等 騙5人共42.9萬 囚19個月

男子涉稱父母為周大福東主、詐騙家務助理買金飾等 騙5人共42.9萬 囚19個月

分享:

案情:被告借故要事主買金飾等

被告高衛健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 4 項欺詐罪,分別涉及 5 名事主,事主共損失 42.9 萬。

案情指,被告於 2015 年至 2016 年間,曾多次使用化名認識本案 5 名事主,並分別曾自稱為銀行職員,可替林姓事主償還卡數,要求對方成為其女友。被告又向葉姓家務助理,聲稱父母是周大福珠寶金行的東主,借故稱因帳問題,要求葉為他購買金飾,聲稱之後會還款。被告及後提供支票予葉,但葉發現無法兌現。被告續以相類手法,借故要求另外兩名事主購買 iPhone、支付房租等。

官:被告曾被判囚 11 年、正在服刑

法官引述被告背景指,被告有 15 項刑事定罪紀錄,包括強姦、欺詐、盜竊及搶劫等,曾被判囚 11 年,現因案正在服刑,預計最早於今年 7 月底獲釋。被告沒有法律代表,親自求情,指本案涉及延誤起訴,他於 2016 年被捕,2021 年才被起訴。

被告又自言患有精神病,早前已有悔過之心,本案並無得益,所有獲益均由其當時女友所擁有,亦同意賠償損失。法官續引述,其報告指他精神狀態基本上穩定,已安排精神科跟進其適應障礙。

官:無間斷作出欺詐

法官形容,被告多次假扮成有錢人犯案,騙取事主信任,以謊話作假陳述,要事主為他大灑金錢,被告有預謀無間斷作出欺詐,手段卑劣,甚至以其家務助理、其僱員作對象犯案,行為貪得無厭。而事主共損失 42.9 萬元,並非小數目。

法官認為案情嚴重,判監無可避免,就各罪分別以 10 至 30 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再考慮被告已全數償還欠款,再減刑 3 個月。法官亦接納本案起訴有延誤,再扣減 10 個月,共判囚 19 個月,與其現在所服的刑期分期執行。

DCCC1038/2021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專題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