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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劫便利店 1,800 元 求情稱為買武器對抗外星生物 官准索精神科報告

男子認劫便利店 1,800 元 求情稱為買武器對抗外星生物 官准索精神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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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歲無業漢被指於去年 3 月,在南山邨 OK 便利店內劫去 1,800 元,周四(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

控方庭上提及,被告自 2012 年起患思覺失調。法官引述求情指,被告聲稱有「外星邪形生物」侵襲地球,故打劫以購買武器。法官表示,關注到被告抗拒接受治療,及案發時行為有邏輯,質疑他是否因病發而犯案,遂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20 日,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了解他是否願意接受治療,「如果個個都話有病,又唔肯接受治療,可以出去然後又再犯事,個社會就好亂㗎喇。」

被告原另被控 1 項搶劫及 2 項企圖搶劫罪。據悉,控方因證據不足而未有起訴。

被告陳嘉健(36 歲,無業)被控 1 項搶劫罪,指他於 2022 年 3 月 4 日,在深水埗南山村南豐樓的便利店,搶劫何啟明並劫去 1,800 元。

案情:鎅刀威嚇便利店店員
控方指被告 2012 年起患思覺失調

案情指,2022 年 3 月 4 日深夜 1 時許,何啟明在石硤尾南山邨 OK 便利店內獨自工作,被告戴上口罩、穿黑衣黑褲,走近拿出鎅刀向何稱:「唔想有人受傷嘅,就拎哂啲錢出嚟。」何受驚並打開收銀機,被告取走 1,800 元逃去,便利店的閉路電視拍攝到搶劫過程。

案情續指,當時有人在便利店內目擊劫案,並與另一陳姓途人追截被告,期間被告掙扎致其口罩脫落,被告又將陳推倒地上,最終成功逃脫。被告及後於同月 10 日在住所被拘捕,他在警誡下及其後的錄影會面中均保持緘默。

讀畢案情後,被告一度指沒有將途人推倒,經律師確認後表示同意案情。控方指,被告 2012 年起患上思覺失調,與家人同住,曾有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的定罪紀錄。

官稱犯案期間行為有邏輯
質疑是否因病發犯案

暫委法官勞潔儀提到,案件於去年 3 月提訊時,已為被告索取 2 份精神科報告,顯示他適合答辯。法官關注,報告指被告稱並非閉路電視拍攝到的人士,亦抗拒接受治療。而辯方書面求情指,被告當時聽到有聲音指「外星邪形生物」侵襲地球,故打劫以購買武器。加上被告案發時向店員稱「唔好郁」,「咁細心同證人講,俾錢就無事」,認為這是有邏輯的行為,質疑被告是否因病發而犯案。

辯方指,精神科報告於事發後短時間內索取,當時被告聲稱被誤認,同意為他另行索取精神科報告,了解他於案發時是否受精神病影響。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20 日,以待為被告索取 2 份精神科報告,了解他是否願意接受治療,「如果個個都話有病,又唔肯接受治療,可以出去然後又再犯事,個社會就好亂㗎喇。」

DCCC77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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