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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補習老師涉更衣室偷拍 辯方:警方曾要求認罪 免有傳媒報道

男補習老師涉更衣室偷拍 辯方:警方曾要求認罪 免有傳媒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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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男補習老師被指去年 7 月在觀塘游泳池男更衣室內,偷拍一名裸體男子。他否認一項有違公德罪,今( 2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辯方開審前表示,警方曾要求被告在法庭上認罪,以免有傳媒報道;又稱「記得 del 片,你上次都係因為咁比人捉到」。辯方質疑,警方在利誘、威逼下取得其手機解鎖密碼,並在不公平的情況錄取警誡供詞,要求法庭剔除。

事主 X 在庭上憶述,案發當日下午 4 時許,他在更衣室替 6 歲兒子沖身及更衣後,便自行走到浴室沖身,期間未有拉上浴簾。X 發現被告跟著自己移動,其褲袋露出有 3 個鏡頭的電話,遂上前質問被告是否正在偷拍,並要求他交出手機。

X 續指,假如被告願意刪除有關照片便可了事,但隨後康文署職員介入,指事件不能就此了結。被告聞言不願交出手機,X 最終報警處理。

控罪指,黃志偉( 43 歲,補習老師)於 2021 年 7 月 26 日在觀塘游泳池,拍攝男子 X 的裸體照片。

KTCC 15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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