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港鐵站偷拍裙底、被捕返警署後圖搶槍 轉介區院7.3再訊

男警涉港鐵站偷拍裙底、被捕返署後圖搶同袍佩槍 轉介區院7.3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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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透露被告未有律師代表

被告身穿黑色風衣、戴口罩出庭,由當值律師代表。裁判官指,區域法院將沒有當值律師服務,提醒被告如需要法律代表或意見,應盡快申請法律援助或聘請律師。

被控企圖無牌管槍械等 2 罪

被告高振宗(39 歲,報稱警員),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

控罪指,他於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尖沙咀港鐵站 E7 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意圖,從他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及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槍。

KCCC1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