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周四(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案件會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至 7 月 3 日提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警察總部,已被停職。
庭上透露被告未有律師代表
被告身穿黑色風衣、戴口罩出庭,由當值律師代表。裁判官指,區域法院將沒有當值律師服務,提醒被告如需要法律代表或意見,應盡快申請法律援助或聘請律師。
被控企圖無牌管槍械等 2 罪
被告高振宗(39 歲,報稱警員),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
控罪指,他於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尖沙咀港鐵站 E7 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意圖,從他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及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一枝警槍。
KCCC1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