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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將軍澳站斬人命案 被告欲認誤殺被拒 控方指案發前兩日被告曾指罵死者

2020年將軍澳站斬人命案 被告欲認誤殺被拒 控方指案發前兩日被告曾指罵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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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謀殺、傷人兩罪

被告張文港被控各一項謀殺罪及俗稱「傷人 39」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 2020 年 9 月 1 日謀殺男子李詠豪;同日在將軍澳港鐵站 11 號舖,襲擊劉寶榮致他身體受傷害。

案件由高院法官陳仲衡會同 6 女 1 男陪審團審理。控方由外聘大律師周凱靈代表,辯方由大律師蒲立新(Ian Polson)代表。

控方:死者與被告是前同事

控方開案陳詞指,死者李詠豪終年 34 歲,被告張文港案發時則 30 歲。二人為前同事關係,均曾受僱於保安服務供應商「衞安香港」,並先後於 2019 年及 2018 年離職。及後死者於 2019 年 10 月重新入職,被告案發時則任職巴士司機。

陳詞續指,案發日前兩日,死者乘坐公司車駛至旺角一燈口位時,被告突然現身拍打死者身旁車窗,並對死者大嗌。同日晚上,被告向家品店買刀,翌日請病假。

控方:被告徘徊數個港鐵站
找到死者後上前施襲

控方續指,至案發日 2020 年 9 月 1 日,被告下班回家更衣後出門,戴上鴨舌帽、口罩等,走訪多個港鐵站,最終在將軍澳站恆生銀行找到死者。其時死者正處理運鈔、維修櫃員機等工作。

控方隨即播放數段閉路電視片段,畫面見到 3 名「衞安香港」職員正在工作,被告突然上前襲擊,從背包取刀刺向死者頸部,死者未幾倒地。

另外兩人擬制止被告施襲,被告與當中一人糾纏打鬥。被告之後逃走,遺下鞋等雜物在現場。畫面之後切至站外,見被告赤腳快步跑走,再跨越欄桿離開。畫面再切至站內另一處,見被告將刀狀物收在椅子底下。

控方稱,兩人案發時在場的衞安職員將作供。而驗屍報告指,死者死於刺傷。

HCCC22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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