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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鍾沛權認為「721一定有勾結」 鍾指控方總結「錯得離譜」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鍾沛權認為「721一定有勾結」 鍾否認指控方「錯得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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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二(21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44 日審訊。控方指,從鍾的證供可見他對警方觀感差、認為「721 一定有勾結」。鍾否認,指在嚴格的刑事檢控當中,「檢控官對我嘅總結都可以錯得咁離譜,完全唔符合事實」。他又以《立場》卡片為例,指控方聯想匪夷所思、天馬行空,認為當權者面對言論不應「動輒就刑事化」,尤其針對公權力的言論,不應設有含糊不清的紅線。

鍾沛權又在控方盤問下供稱,傳媒最大、最後的使命是記錄和報道,一度哽咽稱早於 2014 年創辦《立場》時,已悲觀地預期本港的新聞、言論自由將會大變,但他仍然盡用空間記錄變化。控方指攻擊中央的傳媒才會受打壓,純粹記錄不會有事,鍾指說法「正正反映我哋疑慮」,認為即使言論被視為冒犯、攻擊,傳媒及創作者都不應受打壓。案件周三(22 日)續審。

鍾稱早預期《立場》風暴下或遭針對
最後使命是記錄報道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管致行,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方第 23 日盤問鍾沛權,提到鍾早前供稱曾就《國安法》徵詢律師意見。鍾指,當時律師認為一般新聞工作及評論不會違法,《立場》最終決定不刊登提倡港獨的文章。

伍淑娟追問,《國安法》實施後有人被捕,被帶上法院提堂等,《立場》於 2021 年 3 至 5 月,有否再徵詢律師意見,「睇吓條紅線喺邊?」鍾供稱,當時認為毋須再問律師,他判斷一連串事件是政治決定,相信會徹底影響本港政局和自由環境。

鍾續指,當時《立場》最大、最後的使命是記錄和報道,他一度哽咽稱:「我哋都可能喺風暴下遭到針對…甚至乎會話係我再搞、創辦媒體好早預期嘅局面。」他指早於 2014 年時已悲觀地預期本港的新聞、言論自由將會大變。

他表示,創辦《立場》的使命是在環境大變前,盡量善用新聞、言論自由空間記錄變化。及至 2021 年上半年經歷初選案後,鍾預期「嚟緊大變係好激烈、山雨欲來」,故希望把握時機盡量多做報道。

控方指攻擊中央才會被打壓 
鍾:控方說法正反映疑慮

鍾早前在盤問下供稱「記錄時代呼聲」,是指記錄世代集體意識,包括性別、藝文、音樂及政治等議題,又指若被打壓要思考以甚麼形式繼續做。伍周二追問是否內容涉及攻擊中央,傳媒才會受打壓,純粹記錄不會有事。鍾表示,以藝文、政治或諷刺漫畫批評政府,是言論自由下所容許,「你 put 畀我問我同唔同意,只要唔攻擊中央就會無打壓,正正反映我哋疑慮,即係被視為攻擊就要打壓?… 個前提係錯咗,我唔會同意。」

控方指出,鍾早知會發動對中央的攻擊,才會有心理準備被打壓。鍾否認,指是他作為新聞工作者、關心中國歷史而作出的判斷,擔心本港新聞、言論自由有朝一日與內地的紅線尺度融合,「我會話搞個媒體嘅使命同理想,總之未到嗰日,就用好我哋嘅自由」。他又指,曾經陷入兩難,既想媒體生存、同事安全,但同時不願犧牲過往堅持的原則,因恐懼而自我審查。直至《蘋果》高層被捕後,「覺得有啲地方無得再堅持」,無可奈何將部分內容下架,「因為我唔知道紅線喺邊」。

控方指鍾認為「721 有勾結」
鍾:錯得離譜、完全不符事實

伍淑娟另指,從鍾的證供可見他對警方觀感差、覺得監警會無公信力、「721 一定有勾結」。鍾不同意,指未曾講過「721 事件」有勾結,斥「咁嚴格嘅刑事檢控入面,檢控官你對我嘅總結都可以錯得咁離譜,完全唔符合事實。」

伍欲打斷,鍾隨即稱「我仲答緊你,畀我講埋先,你唔好疊聲。」鍾表示,輿論環境或會對事實有激烈、以偏概全的演繹,但評論若針對公權力,應交由公開自由的輿論環境討論、愈辯愈明。

鍾續指:「好似檢控官你對我多次總結都係錯,對我哋材料我覺得係匪夷所思、天馬行空嘅聯想,特別係對我哋卡片嘅聯想。」他重申,針對公權力的言論不應有含糊不清的紅線及限制,亦不應動輒刑事化,否則會造成寒蟬效應。他舉例指,若李文亮醫生身處有言論自由的環境下,或許新冠肺炎可避免全球爆發。

伍質疑,鍾欲透過法庭製造輿論。鍾指控方「老屈」其意圖,指自己已反覆強調為何認為言論、新聞自由重要,其發布文章近乎唯一的意圖,就是捍衛言論自由。

控方其後展示《立場》社論〈記者遇襲事大 制度崩壞事更大〉,指當中提到「警方高層與懷疑行兇者勾肩搭背,對其好意『心領』」,質疑《立場》指警方和白衣人勾結。鍾表示,社論客觀描述事實,當時不少人懷疑警方和白衣人配合,《立場》盡責任提出意見及質疑,但沒作出「勾結」的結論。

控方又指,《立場》另一社論〈為何我們「針對」警察〉表明站在「雞蛋」一方,可見《立場》針對警察。鍾表示,社論提出警惕和批評,若當時訴求得到回應,整場社運以致香港歷史的走向就會不一樣。鍾又指,媒體自我期許能監察公權力,「針對」兩字加上引號,意指《立場》會嚴格監察和審視警方的執法過程,不同意控方所指欲煽動對警察的仇恨。

控方指《立場》「驚執笠」仍開設英國分社
鍾稱應盡快做「唔知幾時無得做」

另外,控方再度引述鍾接受《蘋果》訪問,指他提及「《立場》有 Plan B」。鍾解釋,當時他考慮將網站伺服器、辦公室遷離香港,惟最終認為構思不可行。伍指,《立場》因黎智英被捕,改在 Google 設置伺服器,鍾表示更改伺服器與優惠有關。伍續指,「server 唔喺香港,警方搜證咪難囉?」鍾否認,指是希望傳媒一旦被查封,內容仍能保存,「作為傳媒累積咁多年,係歷史紀錄」。

伍指,網上有 wayback machine(網站時光機)存檔資料、同事及博客亦會自行備份,又質疑鍾提及「查封」,「所以嗰啲(內容)係罪證?如果唔係警方點解查封?」鍾否認內容是罪證,重申希望有最可靠的備份,及藉此保護同事。

控方又提到《立場》在 2021 年 6 月發表的聲明,內容包括將博客文章下架、董事辭職,並稱可能遭遇「沒頂之災」,惟 1 個月後向英國分社匯款 1,200 萬元,「驚執笠、危危乎仲匯款去英國?」鍾表示,「心情係既作最壞打算,同時應該做嘅野要盡快做,因為唔知幾時無得做」。他指直至最後一刻,同事均很努力,報道質量未有因為擔憂而有任何影響,反而變得更好。案件周三(22 日)續審。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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