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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辦公室業主稱未能聯絡租戶 看電視始知「《立場》租我寫字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辦公室業主稱未能聯絡租戶 看電視始知「《立場》租我寫字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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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五(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十日審訊。《立場》辦公室的業主供稱,2022 年初打算與租戶商討續租事宜,惟對方「電話打極都冇人聽」,其後看電視才知道租戶是《立場》。

業主之後聯絡另一位職員,惟對方表示「心情唔好唔覆」,最終給予他辦公室密碼。他上門發現辦公室一片凌亂,「睇到《立場》就好憎,搞到我單位咁」。另外,稅務局職員應控方要求,讀出報稅表上的《立場》「重點」員工名稱,包括林彥邦、何桂藍,以及涉案文章作者、非職員的「盧斯達」。案件下周三(28 日)續審。
業主指看電視才知租戶為《立場》
上門發現一片凌亂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甫開庭,辯方大律師黃卉儀指,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身體不適、未能出庭,被告同意繼續審訊,並由她盤問證人。控方傳召《立場》辦公室的業主范偉文(音譯),范供稱 2020 年 4 月,向「Best Pencil」租出觀塘一工廈單位,並簽訂 3 年租約。他指,公司每次都會繳交數個月租金,「係好好嘅租客」,又指主要聯絡「鍾先生」,但未見過其真人。

范偉文續指,他與鍾簽訂「兩年死約、一年生約」,換言之 2022 年 4 月後,鍾可在足夠的通知期後退租。2022 年 1 月初,范打算與鍾商討續租事宜,但「鍾生電話打極都冇人聽」,遂致電公司另一聯絡人李小姐,李表示未能答覆、稍後再商討。范後來從電視上得悉,租戶是《立場新聞》,「原來《立場》租我寫字樓」。

同年 4 月,范多次致電李小姐惟不獲回覆,有次李終於接聽,「佢話心情唔好唔覆,話份工都冇咗啦」,范則指租約即將到期。李回答公司已付兩個月按金,故表示會於 6 月給他辦公室密碼,著他自行處置。范於 6 月往《立場》辦公室,發現裡面一片凌亂、滿佈雜物,「睇到《立場》就好憎,搞到我單位咁」,遂刪除與李小姐相關的 WhatsApp 訊息。

范指,他於 6 月下旬清理好辦公室後,透過地產經紀將單位出租或放售,現時該單位已售出。

控方點名盧斯達等涉案專訪作者

稅務局內部稽核組評稅主任王明志供稱,因應本案提交令,提交《立場》所屬公司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2015 至 2021 年的僱主報税表。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表示:「會將重點(員工)名稱 point out」,王明志應其要求,讀出鍾沛權、林紹桐、林彥邦、何桂藍、楊天帥及梁俊勤等人名字。

王明志表示,僱主亦須為非僱員,如自由工作者的薪金報稅。根據稅務表內容,楊天帥曾任職《立場》英國分社主任,王明志指即使他在英國收取薪金,但他在香港受僱,僱主亦需要為他填妥報稅表。

控方亦點名撰寫〈 【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往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的記者名稱,以及涉案專訪〈由「無人識你喎」到新東初選出線 鄒家成:證明本土理念係有得贏〉、〈高歌《熱愛基本法》仍被 DQ 梁晃維:可能連區議員都時日無多〉的作者盧斯達(原名劉耀文)。

入境處職員稱蔡東豪 2019 年離港

首被告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一直沒有律師代表,控方早前提及該公司只餘下兩名董事,包括蔡東豪及鍾沛權,蔡一直不在港,警方未能聯絡他。控方就此傳召入境處職員張子妍(音譯),張供稱根據出入境記錄,蔡東豪於 2019 年 11 月 17 日下午離港後,再沒有其他入境紀錄。

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 歲,無業)及林紹桐(34 歲,編輯),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他們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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