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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方没提供所有搜證材料 「我哋有持平報道,嗰啲就唔理?」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方没提供所有搜證材料 「我哋有持平報道,嗰啲就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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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指以 17 篇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抹黑《國安法》。他們否認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周五(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根據《刑事檢控守則》,控方須向辯方提供「沒被採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但警方沒提供 300 多個沒使用的網址,強調是「好基本嘅嘢」。她質疑「點解挑選呢 17 篇文章」,又指「我哋有持平報道,嗰啲就唔理?」控方解釋,警方於 6 月《蘋果》高層被捕當日接獲情報,《立場》會下架文章,於是下令「有幾多文章,cap 幾多文章」,數量龐大,控方都是周四晚才知。

另外,控方向警員提問時,問及 Facebook 標記,如「藍剔」、「地球」、「雙手合十」等意思,遭辯方反對,指警員非 Facebook 專家。法官郭偉健指,Facebook 很普通,「好多人都有用」,伍淑娟則認為,可採用「司法認知」理解。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代表兩名被告,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控方:《蘋果》高層被捕後 警收情報《立場》下架文章
「有幾多 cap 幾多」

甫開庭,控方跟進周四(3 日)兩個事項,分別是辯方質疑警員沒有提供 300 多個沒使用的網址,以及收到上級指示的電郵。伍淑娟指,首 5 名證人為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的隊員,負責保留網上證據,與本案的案件主管並非同一隊人。

伍淑娟又透露,2021 年 6 月 17 日,其中一篇涉案文章的作者陳沛敏、與一眾《蘋果日報》編輯被捕當日,盧收到資訊,「可以歸納為情報,就係《立場》會將文章下架」,因此發出指令,「要求將《立場新聞》裡面有幾多文章,cap(擷取)幾多文章,因為驚佢哋落架」,稱當中沒有篩選。

她續指,6 月 27 日,《立場》宣布會下架部分文章,「同盧 sir 情報一樣」。至 7 月 21 日,本案的案件主管才接手本案,他當日收到 30 篇文章的截圖,包括涉案 15 篇文章,另外 15 篇則沒有放入審訊文件冊。

伍淑娟指,案件主管不知道盧健賢的隊員「cap 咗好多好多圖,我哋係尋晚先知」。她稱,會要求盧呈交證人口供,解釋當時發出甚麼指令、截圖覆蓋甚麼時段及範疇。她又指,盧今日放假,會要求他明日錄取口供,視乎內容再跟進。

辯方質疑「點解挑選呢 17 篇文章」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回應指,「我其實除咗憂慮,仲有好大震驚」。她指,根據《刑事檢控守則》,控方須向辯方提供「沒被採用的材料」,強調是「好基本嘅嘢」。她指,本案涉及憲法挑戰,包括條文及操作上的挑戰,「點解挑選呢 17 篇文章,對兩方面(爭議)係好重要」。

余若薇又指,警員早前供稱,知道《立場》有「直播」新聞,「好多都係政府消息⋯我哋有持平報道,嗰啲就唔理?」她續指,《立場》於 2021 年 12 月 29 日停運,警方「攞晒我哋所有嘢」,即使有其他新聞,現時亦無法呈堂。

辯方稱需時查閱 300 篇文章 或影響審訊時間

余若薇指,現時增加盧的證供、又要查閱 300 多篇文章,「我要搵時間睇晒額外資料」,並要向兩名被告索取指示,或會超越原先估計的聆訊時間。而本案控罪最高刑罰是 2 年,兩名被告由去年 12 月還押,「接近一周年⋯冇人希望還押時間超過監禁時間」。

她表示:「新發展唔係我預期之內」,強調會盡力處理本案,但「想表達我嘅不滿及憂慮」。伍淑娟則指,截圖隊伍或將 300 多篇文章視作情報(intelligence),又指「尋晚先知咁嘅事」。

至於警員早前供稱,曾收上級電郵指示擷取《立場》證據,法官周四按辯方要求,指示警員尋找相關紀錄。伍淑娟周四指,警員查閱電腦後,發現已刪除相關電郵,今得悉寄件人亦已刪除相關電郵。她解釋,若電腦的記憶體滿載,而當中電郵沒被存檔,會被同隊隊員及警員本人刪除。法官郭偉健指,盧的證供或能覆蓋相關事項。

警:工餘會看《立場》直播
不知區家麟是否截圖對象

駐守國家安全處的警員廖浩明(譯音)繼續作供。他在辯方盤問下指,知道《立場》有直播新聞,「作為警察我係知道」。廖稱,會在工作以外時間觀看直播,「因為《立場》運作多年,經歷各大小社運,我都有睇佢新聞,佢嘅 Facebook 我本人都有睇」。辯方指出,《立場》直播包羅萬有,包括政府記者會,廖表示已忘記直播類型。

辯方指,廖下載的文章中,區家麟的文章涵蓋 8 篇,當中 4 篇沒用作檢控,詢問區是否警方的截圖對象之一;廖表示不知道。辯方再問,廖有否在《立場》找到及保存「李家超鬧羅冠聰」的文章,廖指有大量保存工作,不會一一記得。

控方要求警讀出帖文留言
包括「手瓜、手指、合十」符號

駐守國家安全處的偵緝警員 6006 劉其俊(譯音)供稱,2021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上級、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的口頭指示,要求他擷取 6 個《立場》網址的圖片。

劉應控方要求,讀出帖文留言,例如在羅冠聰博客《香港—美麗島》,有《立場》的「頭號粉絲」表示「法治已死,香港已死,香港人心不能死」。控方徐倩姿詢問甚麼是「頭號粉絲」,劉解釋若網民經常在某專頁瀏覽一定數量,「嗰個專頁會自動畀(徽章)」。

在《立場》網站、區家麟博客《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下,讀者留言「遲早官袍及假髮都會被指戀殖而被脫下換上新國安法官袍」、「你去食屎啦,死肥閪鄭若驊仆街冚家剷死全家」及「為虎作倀,倀之最佳演繹者非此婦莫屬」。徐詢問「此婦」是誰,劉表示:「以我認知,我估計係林鄭特首」。

至於羅冠聰專訪《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Instagram 帖文下的留言,當中不少是表情符號(emoji),劉以「5 隻手指同 1 隻手指、3 個手瓜符號、合十符號」形容。

警供稱忘記上級如何發指示
「年幾前你做過啲咩,你都唔記得啦」

辯方詢問劉,上級如何向他發指示,劉指一般以口頭、寫紙或列印方式,「呢次我真係唔記得咗」。辯方質疑,「網址都幾長,你好難靠記憶去背?」劉重申不記得,反駁辯方「年幾前你做過啲咩嘢,你都唔記得啦,我一日處理唔係呢幾條(網址)」。

辯方反對控方問警 FB 標記意思
控方稱可用「司法認知」

駐守國家安全處的警員 24076 蔡俊軒(譯音)供稱,他在 2021 年 11 月 11 日、15 日及 12 月 7 日分別收指示,為本案擷取證據,並於 12 月 13 日將截圖及片段燒錄成光碟,交給其他警員。控方問,《立場》Facebook 的「藍色剔號」、地球圖案的意思,蔡稱地球代表帖文公開,「藍剔」則不知道意思。

余若薇反對控方提問,指警員並非 Facebook 專家,「我唔接納佢講嘅嘢一定係啱」。法官郭偉健指,Facebook 很普通、「好多人都有用」,伍淑娟認為,這可以採用「司法認知」。郭偉健續指,若提及較細節的事宜,或者就要基於某些專業知識。

蔡其後讀出部分讀者留言,包括「願平安 加油」、「雙手合十符號」。伍淑娟詢問「雙手合十」是甚麼意思,蔡解釋「拜托人」。她再問:「有啲心形、舉手瓜、thumb up(豎起大拇指)都係支持手勢?」蔡同意。

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 歲,無業)及林紹桐(34 歲,編輯),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他們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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