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蘋果日報》公司遭入稟小額追討 官裁租車公司勝訴獲賠3.4萬元

《蘋果日報》公司遭入稟小額追討 官裁租車公司勝訴獲賠3.4萬元

分享:

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公司被一間租車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其沒有繳交汽車保險、維修等費用,追討逾 3.6 萬元欠款。審裁官陸惠雅周五(21 日)裁定原告勝訴,下令《蘋果》須支付其中 3.4 萬元。

根據申索書,原告為「大昌行汽車租賃」,被告為指「蘋果有限公司」。原告指被告沒有根據合約訂明,按時繳付汽車保險、維修費等 27 項費用,合共逾 3.6 萬元。《蘋果》一方由清盤人派員代表出席聆訊。
官拒接納燃油費及換軚費申索

審裁官表示,被告爭議其中 4 項費用,包括交通意外保險墊底費、維修費、燃油費及換軚費。審裁官認為,原告盡量清晰、直接地回答問題,說法與相關文件相符,信納其在 2020 年租出的車輛發生車禍,需送往維修,故批出交通意外保險墊底費和維修費,連同另外 19 項不受爭議的費用,共逾 3.4 萬。

至於燃油費及換軚費,審裁官則拒絕接納,並強調原告有舉證責任,但呈交的文件顯示「還車燃油費仲多過租車(時)」,加上無法證明有換軚的必要,故拒絕批出共約 2 千元款項。審裁官最後指,由於原告不申請訟費,因此不會作出訟費命令。

SCTC008322/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