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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案 周達權供稱 Mark Simon 任壹傳媒多職 曾在動畫公司支薪

黎智英涉欺詐案 周達權供稱 Mark Simon 任壹傳媒多職 曾在動畫公司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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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四(26 日)踏入第 13 日審訊,辯方盤問控方證人、壹傳媒前高層周達權時,多次問及智英助手 Mark Simon 在壹傳媒的角色。

周達權供稱,Mark Simon 在壹傳媒曾任不同職位,包括處理《蘋果日報》廣告,亦曾任壹傳媒動畫的業務經理。周亦確認,自己曾以「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身份開支票向對方發薪,金額涉及約 8 萬及 27 萬元。案件周五(27 日)續審。

周指黎助手 Mark Simon 曾任職壹傳媒多職

周達權周四繼續接受代表黃偉強的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盤問,期間透露 Mark Simon 曾在壹傳媒集團任職不同職位。他指 Mark Simon 早於 2000 年在壹傳媒大樓工作,處理「蘋果速銷」生意,後來該公司停運,他改處理《蘋果日報》廣告,再逐漸替黎打理其私人業務,又指 Mark Simon 另於 2013 至 2019 年期間,任職「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的業務經理。

周確認以壹傳媒動畫公司向 Mark Simon 發薪

辯方指,周達權於 2015 年以「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身份開支票,向 Mark Simon 發薪,薪金涉及 8 萬及 27 萬元。周初稱不記得,閱畢文件後同意辯方所言,確認自己曾在相關支票上簽署,又指另一簽名屬於壹傳媒前財務總裁丁家裕。

辯方問動新聞製作 周稱沒參與、不知道

辯方盤問期間指,壹傳媒動畫其後被私有化後,改名為「壹動畫工作室有限公司」,並與壹傳媒集團訂立業務框架協議,即替壹傳媒集團及其子公司,提供動畫服務,而集團則向其提供公司秘書、人力資源及行政等支援服務,而 Mark Simon 曾代表「壹動畫」簽訂協議。

辯方盤問亦提及「蘋果動新聞」製作事宜。周表示不清楚詳情,包括其英文名稱,「我呢個年紀,睇印刷版多」,但知道「蘋果動新聞」點擊率高,亦同意集團將重點放在數碼業務。

辯方續指,香港《蘋果日報》寫完新聞後,會傳送相關分鏡圖(storyboard)往台灣分公司製作動畫,待台灣一方完成後,再上載至特定系統。周稱沒有參與動畫製作。法官陳廣池聞言問:「你冇參與都可以知(詳情),好似依家打緊仗,你冇參與都知㗎?」周重申不知道。

周達權轉為控方證人 獲豁免起訴

控方由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及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被告黎智英及黃偉強,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資深大律師黃佩琪代表。本身是同案被告的周達權早前在庭上確認,他獲控方豁免起訴,並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黎智英(74 歲)、黃偉強(60 歲)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於 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5 月,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隱瞞科技園公司,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 8 號並非按租契用途使用,該租契由工業邨公司(現為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於 1999 年訂立。兩人意圖詐騙科技園,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或令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 1998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連同其他人隱瞞工業邨公司,該處所非按 1995 年提案計劃書、工業邨公司與壹傳媒印刷有限公司(現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1995 年所訂租契協議,及工業邨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公司於 1999 年所訂租契使用,意圖詐騙科技園公司。

DCCC 3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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