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1 月,一名虛擬貨幣投資者在九龍灣工廈交收「泰特幣」(Tether)時,疑遭假扮購買的綁匪禁錮及綁架。警方事後拘捕多人,起訴他們綁架罪。 其中 4 名男子周五(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庭上表示,事主態度有變,申請撤銷 4 人面對的綁架罪,獲裁判官梁雅忻批准。4 被告當庭釋放。
4 被告被控綁架 獲撤控當庭釋放
4 名被告依次為李宗承(25 歲)、劉民定(27 歲)、姚俊傑(26 歲)及李智誠(26 歲),被控一項綁架罪,指他們於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九龍灣啟福工業中心 408 室,與其他不知名男子以武力將一名男子在違反其意願下帶走,意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或利益。
同案另 5 被告 11.23 再訊
另外 5 名被告韓瀚達(27 歲)、李志邦(27 歲)、葉偉俊(25 歲)、陳子騫(27 歲)及顧樂奇(28歲)的案件,將於 11 月 23 日再訊。
KCCC3305/2021、KCCC69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