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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集團許家印前妻 入稟高院向次子追討逾10億港元

恒大集團許家印前妻 入稟高院向次子追討逾10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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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丁玉梅;被告為許騰鶴。

指被告未於約定還款日還款

入稟狀指,根據原告與被告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簽訂的貸款協議,被告未在約定還款日還款,故原告向被告人提出約港幣 7.32 億元的申索,包括 5 億本金、4,500 萬利息,以及約 1.87 億元的每日逾期利息。

原告另提出約 4,097 萬美元(即約港幣 3.2 億元)的申索,包括 3,000 萬美元的本金、270 萬美元利息及約 827 萬美元的每日逾期利息。

原告為許家印前妻
被告為許次子

翻查資料,原告丁玉梅為中國恒大集團(3333)創辦人許家印的前妻,被告許騰鶴則為許家印的二兒子。

恒大集團於上月遭高院頒令清盤。 法官於判詞中指,恒大嚴重資不抵債(grossly insolvent),無法償還債務;並透露其離岸負債共涉約 253.58 億美元,在岸負債共涉約 169.33 億美元。

法官又指,恒大提出新的重組方案,只提出一般想法,欠缺細節,認為是次呈請經歷 6 次聆訊,歷時逾 19 個月,看不到有任何理由批准再延期。另法官按債權人臨時小組建議,委任安邁顧問的 Edward Simon Middleton 及黃詠詩為共同清盤人。

HCA33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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