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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培忠父子涉隱瞞秘密「買殼」協議 6.16 轉介區院再訊

詹培忠父子涉隱瞞秘密「買殼」協議 6.16 轉介區院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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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控告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等四人,涉嫌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被指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另有一名女子被控洗黑錢罪,案件周四(26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詹培忠的代表律師則表示,將於區域法院申請終止聆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16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4 人獲准繼續保釋。

詹培忠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詹培忠已另聘資深大律師清洪作代表,並將於區域法院申請終止聆訊,以及將女被告王蓓麗的控罪分開以另案處理,稱王的控罪與詹培忠完全無關。

詹劍崙的代表律師則指,資深大律師清洪上周已去信控方;代表律師得悉事件後要求控方披露信件內容,惟控方未有回覆,故要求押後轉介至區域法院,以待控方答覆。

控方則強調,披露與轉介程序無關,又指仍在考慮是否披露。裁判官認為披露的問題,可留待區院處理,最終批准控方的轉介申請。

詹培忠( 75 歲、董事)及詹劍崙( 52 歲、商人),被控 2 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5 日期間,在香港連同馬鐘鴻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其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據悉詹培忠涉案時為亞洲資源控股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

王蓓麗(65歲、無業)則被控 1 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指她於 201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期間,在香港與馬鐘鴻處理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為 4,200 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馬鐘鴻( 48 歲,商人),則涉及以上全部3項控罪。

STCC 3376/2021、STCC 33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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