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警及一退休漢被控冒認警方國安處人員騙款,辯方去年申請「永久擱置聆訊」,控辯稱基於涉案資料可能涉及國家安全,聯合申請將聆訊改為閉門,獲區院暫委法官彭亮廷批准。案件本周一由法官姚勳智處理非公開提訊,司法機構資料顯示控罪當天撤回。
《法庭線》查詢撤控原因,律政司周三(9 日)獲回覆指,「經考慮案件所有相關情況和《檢控守則》後,律政司已就相關案件撤回控罪」。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兩男警及一退休漢被控冒認警方國安處人員騙款,辯方去年申請「永久擱置聆訊」,控辯稱基於涉案資料可能涉及國家安全,聯合申請將聆訊改為閉門,獲區院暫委法官彭亮廷批准。案件本周一由法官姚勳智處理非公開提訊,司法機構資料顯示控罪當天撤回。
《法庭線》查詢撤控原因,律政司周三(9 日)獲回覆指,「經考慮案件所有相關情況和《檢控守則》後,律政司已就相關案件撤回控罪」。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被指對上市公司「亞洲資源控股」及聯交所等隱瞞秘密「賣殼」協議,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分別判囚 34 個月及 37 個月。詹培忠今年 3 月獲高院批准保釋等候上訴,其子詹劍崙則正在服刑。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兩人的定罪及刑罰上訴許可申請將於明年 6 月 25 日處理,負責的法官待公布。
珠海學院財務總監葉錦真早前涉嫌挪用公款被捕,珠海學院周一(8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葉錦真等人及一間設計公司追討逾 2500 萬元。入稟狀指,葉等人以支薪、自動轉帳、學術支出等名義欺詐公款,要求被告連本帶利歸還款項,及就其串謀欺詐、違反誠信等行為賠償。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周五(12 日)聆訊。 入稟狀:被告以支薪等名義轉走款項 原告為香港珠海學院有限公司,被告為葉錦真、何鍾凌、千匯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入禀狀指,本申索涉及一筆總額為約 2504 萬港元的被挪用款項,各被告策劃欺詐計劃,以支薪、自動轉帳、學術開支等名義轉走款項,該款項屬於不當得益,被告並無可爭辯的辯解理由。 原告現向葉錦真追討約 1730 萬元,何鍾凌則被追討約 381 萬元,千匯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被申索約 392 萬元。 入稟狀:被告涉串謀欺詐、違反誠信 要求賠償 原告另要求法庭宣告,各被告以推定信託(constructive trust)方式持有原告的資產,命令各被告轉讓該款項,並基於被告作出欺詐失實陳述、違反保密責任、違反忠實責任及誠信義務,以及知情收受款項,作出不誠實協助、非法串謀欺詐、侵權行為評定賠償金額。 翻查資料,多間傳媒早前引述消息指,葉錦真因挪用珠海學院 77 萬元公款,4 月 30 日被捕,暫准保釋候查,報案人為珠海學院校長張珍。 HCA988/2026
宏福苑法團前委員江祥發及其妻周四(14 日)被捕,被指詐騙「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逾數十萬貸款,在警署被通宵扣查後,周六凌晨獲准離開。江祥發步出荃灣警署時雙手合十,指:「大家唔需要再跟住我喇,我以後都唔會有任何嘢回應。」被問到日後會否繼續籌組聯署、有何保釋條件等,他均指不會再回應,希望大家體諒。
警方周五(15 日)回覆《法庭線》查詢,稱早前接獲報案,懷疑有公司騙取政府「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重案組調查後以「串謀欺詐」及「洗黑錢」罪名拘捕一男一女。江祥發上月底曾到法團管理人合安辦事處遞交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JPEX 被指涉詐騙,網絡名人林作、「陳怡」等共 16 人被控。警方周四指,再多 10 人涉以銀行戶口洗黑錢被控,即累計有 26 人被起訴。3 宗新案周五(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10 名被告(見內文表)全被拒保釋;控罪指他們共涉洗黑錢逾 8,921 萬元。
早前已被起訴的 YouTuber「朱公子」,他的案件同日提訊,控方申請轉介區域法院。林作等 7 人的案件則將於 6 月 1 日作第三次提訊日,處理交付高院。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JPEX 前年被指涉詐騙,多人事隔逾兩年被起訴,周四(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分開 8 案處理。其中一案,林作等 8 人被控「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投資虛擬資產」、「串謀欺詐」、「洗黑錢」等罪,涉款逾 1.1 億元(見內文表)。
控罪指被告涉虛假陳述,包括指 JPEX 已取得牌照等,從而使自己獲利。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12 月 15 日進行提訊日,準備交付至高院。除首被告前藝員鄭雋熹外,林作等其餘 7 人准保釋候訊。
至於 YouTuber「朱公子」朱家輝等 7 人,則另分 7 案,他們分別被控以「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均獲准保釋候訊。
4 名男女涉提供虛假資料,透過中小企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詐騙銀行批出逾 473 萬元貸款,被警方國安處起訴串謀欺詐、洗黑錢等 4 罪。其中被告張昊揚早前在「光城者案」認罪,在本案獲撤控。另兩名被告認罪,餘下一人受審後串謀詐騙罪成,周二(14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18 至 27 個月。
暫委法官溫紹明指,本案詐騙行為有計劃及預備,所涉金額不低。但首兩名被告於本案中並無獲利,均被主謀利用犯案,第三被告則收取金錢後犯案,罪責不同。另外,案中女被告以證人身分作供,部分證供成為另一被告的定罪基礎,獲 50% 刑期扣減。
4 名男女涉透過中小企百分百擔保貸款計劃提供虛假資料,詐騙銀行批出逾 473 萬元貸款,被警方國安處起訴串謀欺詐、洗黑錢等 4 罪。案件周一(18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庭上透露,男被告張昊揚早前在「光城者案」認罪,經認罪協商後,律政司在本案不繼續起訴張。涉案女文員則承認串謀詐騙等 3 罪,將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
案情指,女被告月薪應為 1.3 萬元,惟在申請貸款時報稱月薪 8.1 萬元,並在得到虛假薪金後,只保留真正薪金,將餘額分別以現金、轉賬等方式交還公司負責人。她在警誡下指,「當初我都有懷疑咁做係唔合法」,但最後聽從對方指示行事。案情透露,該名公司負責人被捕後,在保釋期間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