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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反修例期間葵涌警署外受襲 事隔 3 年入稟高院索償 指警方疏忽

警員反修例期間葵涌警署外受襲 事隔 3 年入稟高院索償 指警方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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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30 日,一名警員從葵涌警署下班後,在警署對面巴士站遭 3 名蒙面人伏擊,身中 4 刀送院。警方當時指情報顯示或與反修例運動有關。事隔 3 年,遇襲警員周一(29 日)入稟高院,指警方疏忽及違反法定責任,要求索償,惟未列明金額。

警方回覆指,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而索償的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作評論。律政司則指,不會對個別案件作出評論。
遇襲警員指處方疏忽職守

原告為 HO YIU WAI ;被告為警務處長,由律政司司長代表。入稟狀指,何警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約 11 時 15 分,在葵涌警署對面的好爵中心巴士站,被 3 名「反警」(anti-police)的蒙面人施襲,使他身體多處受嚴重刀傷。

原告認為,事件基於警務處長或代行職責人士,疏忽職守及違反其法定責任所致,遂入稟索償。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2023 年 2 月 3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盧偉聰曾探望 李桂華稱或與反修例有關

翻查報道,受襲警員事發時 45 歲,負責「槍房」,入職 21 年,當時消息指其傷勢深可見骨,送至醫院搶救。時任警務處長盧偉聰曾到醫院了解情況。

事發翌日,時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受襲警員留醫深切治療部,傷勢頗重,情報顯示事件或與反修例運動有關,「最有可能係收工時因為 randomly 畀人襲擊」。

HCPI2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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