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被指今年 6 月,以裸照勒索女子 10 萬元,同日被女子的 3 名朋友毆打,卓被控一項勒索罪;另 3 人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五(8 月 1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4 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各准以 500 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 8 月 29 日再訊,待索取卓的醫療報告。
控罪指卓以恫嚇⽅式勒索
被告依次為許偉權(34 歲,貨車司機)、馬鍵誠(27 歲,地盤工人)、曾鎮鋒(26 歲,地盤工人)和卓耀國(31 歲,無業)。
首 3 人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們在 2025 年 6 月 1 日,於天水圍濕地公園路 9 號 Wetland Seasons Park 會所外襲擊卓耀國,因而對卓耀國造成身體傷害。
卓耀國則被控一項勒索罪,指控他在同日,在香港為了使⾃⼰獲益,⽽以恫嚇⽅式,不當地要求女⼦ X 交出港幣 10 萬元。
TMCC159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