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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夥「健仔」失聯逾 1 年半 認 6.12 金鐘非法集結等罪 押後明年 1.5 再訊

青年夥「健仔」失聯逾 1 年半 認 6.12 金鐘非法集結等罪 押後明年 1.5 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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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12 日,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以阻《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通過二讀。事後 6 人,包括一度和「健仔」曾志健匿藏、獲法庭發拘捕令的王愷銘,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案件周三(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王今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等兩罪。辯方表示,被告希望就耽誤與訟各方時間而鄭重道歉,稱「當時細個,畀人唆擺所以無上到庭」,又希望盡快判刑,以免「坐凸」。

裁判官劉綺雲指,本案屬「共同控罪」,會等候其他被告一併判刑。庭上指,其餘被告正等候一宗上訴至終審的非法集結案有結果,再作結案陳詞。

案件押後明年 1 月 5 日再訊。另控方透露,律政司正研究會否就潛逃一事加控王愷銘。
辯方指被告望鄭重道歉 控方透露不排除加控

本案在 2020 年 10 月底開審,當時王愷銘庭上報稱肚痛須求醫後失聯,被法庭發出拘捕令。事隔逾年半,他和「健仔」曾志健等 3 人,於 2022 年 7 月擬經西貢離港時被捕,同月就本案的拘捕令提堂,當時長髮近乎及腰,綁起低馬尾。是次再露面,被告已剷走長髮至平頭,架上黑膠框眼鏡。

前年開審時代表王愷銘的大律師伍頴珊,周三再度代表王。伍表示獲取被告指示,希望向法庭及與訟各方道歉,因耽誤了同案被告時間,「當時細個,畀人唆擺所以無上到庭」。王愷銘並承認各一項參與非法集結及藏毒罪。

另控方透露,律政司正研究會否就潛逃一事加控王愷銘,但指「因為涉及其他人」,尚在處理中、正索取法律意見,「未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案情:示威者以鐵馬等設路障

同意案情指,案發日立法會外獲准集會,惟後來發生暴力事件,被警方改發反對通知書。當日早上 8 時半,有不下數千人佔據夏愨道所有行車線,又以雪糕筒、鐵馬設路障,大部分人身穿黑色衣物、戴口罩,有人揮舞英國國旗,也有人向警員掟雪糕筒。

事後警方翻查錄影片段,確認王愷銘身分後再拘捕他,並在其家中搜出他案發時所穿衣物。另又搜出其袋內有大麻煙絲。

辯方力陳望盡快判刑遭官拒

伍頴珊力陳,希望法庭可盡早聽取其求情及判刑,因其餘被告正等候攝影師蔡健瑜的上訴案再作結案陳詞,但他們均獲准保釋,相反正因另一案在戒毒所服刑的被告,「有機會坐凸」。

控方表示,王愷銘當初亦獲准擔保,「佢自己選擇唔出庭」,目前羈押是因另一案改判,「招至今日,都係被告選擇」,而且當日有被告認罪,王亦知法庭擬待其他被告審結方判刑。伍聞言便指,控方可就潛逃加控或分開起訴,但不能因為王棄保潛逃,就不處理答辯。

裁判官指,各被告今次是面對「共同控罪」,不認為是日適合處理判刑,會押後待其他被告一併判刑。

2 人認罪近兩年未判刑

6 名被告依次為王愷銘(19 歲,學生)、梁耀安(25 歲,工程師)、羅兆赫(22 歲)、馮智彬(28 歲,廚師)、何沛鍇(20 歲,酒店職員)和郭叡軒(22 歲,侍應),除馮智彬被控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外,其餘 5 人均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王愷銘另被指在慈雲山秀芳商場外管有 2.7 克草本狀大麻,內含 0.01 克固體大麻酚,被控一項藏毒罪。

被告梁耀安、何沛鍇早於 2020 年 10 月 27 日認罪,其餘被告否認控罪。二人事隔近兩年尚未判刑,仍待其餘被告案件審結。他們獲准更改保釋條件,由人事擔保轉為現金 2 萬元擔保。

ESCC 28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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