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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槍會持牌人未清理彈藥罪名不成立 綠惜地球:對裁決失望、上月發現多粒彈塞

香港槍會持牌人未清理彈藥罪名不成立 綠惜地球:對裁決失望、上月發現多粒彈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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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槍會 2019 年被揭發未有妥善清理彈藥殘留物,持牌人周啟承被警方票控違反槍械牌照中需清理彈藥的條款,周一(3 日)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環保團體「綠惜地球」發稿指,對裁決表示失望,指連同水務署票控「放置物質於水務設施罪」最終罪名不成立,香港槍會這次是「第二度在表證成立下脫罪」。該環團又指,上月亦在城門水塘發現多粒散彈槍填彈塞,「顯示問題從未解決」,已去信水務署投訴,要求跟進。

《法庭線》致電槍會,未有人接聽。記者嘗試致電及電郵弘立書院,聯絡在該校出任營運總監的周啟承回應,亦未有人接聽,以及截稿前未獲電郵回覆。
綠惜地球:對罪名不成立裁決表示失望
上月城門水塘範圍發現多粒彈塞

揭發及長期監察射擊垃圾的「綠惜地球」,周三在網站社交網站發文,指對法庭裁決表示失望,又指鉛粒、填彈塞、飛靶碎片等射擊垃圾「大量散落大欖郊野公園、引水道及城門水塘,影響生態及食水安全」,促請香港槍會在沒有做足預防及清理措施前,應暫停飛靶射擊活動。

「綠惜地球」又指,上月亦在城門水塘範圍發現多粒散彈槍填彈塞 ,「顯示問題從未解決」,指已去信水務署投訴,要求跟進。

警方發現 6 粒散彈槍子彈膠塞
持牌人被控未清理彈藥 罪名不成立

被告周啟承(57 歲,香港槍會持牌人兼學校營運總監),於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新界荃灣荃錦公路 10 咪半香港槍會內,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第 23(1) 條,即沒有遵從持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第 18 條,即持牌人沒有在射擊場關閉前,清潔射擊活動使用的彈藥或其部分,即 6 粒來自散彈槍子彈的白色膠塞。

暫委裁判官劉漢泓周三(3 日)裁定周罪名不成立(見另稿),稱不能排除膠塞因天氣狀況帶回射擊場內,又指雖然膠塞明顯是由射擊場內射出,但單靠在射擊場發現膠塞,未能肯定其是何時產生,也不能確保周沒有妥善清理膠塞,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干犯傳票上的控罪。

水務署曾票控
官裁罪名不成立 指「技術性脫罪」

水務署 2020 年曾票控槍會一項「放置物質於水務設施罪」,指槍會容許射擊殘餘物,跌進城門引水道,再流入城門水塘,但由於署方保存證物錯漏,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時裁判官稱形容槍會是「技術性脫罪」,並着槍會作出跟進措施。

2021 年,香港槍會因未妥善清理射擊垃圾,亦被地政總署「釘契」。

 WKS1369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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