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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政總外持刀傷保安 17歲少年被控傷人 還押待精神科報告10.19再訊

涉政總外持刀傷保安 17歲少年被控傷人 還押待精神科報告10.19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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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政府總部外周三(4 日)早上發生持刀傷人案,一名政總保安員受傷,懷疑涉案的 17 歲少年當場被制服。他被起訴一項傷人罪,案件周四(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精神科報告,辯方沒有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案件 10 月 19 日再訊。

被告梁凱華(17 歲,學生)被控一項傷人罪,指他於 2023 年 10 月 4 日政總東翼 2 樓職員入口,非法及惡意傷害劉志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以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評估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及接受醫院令。辯方不反對押後,沒有保釋申請,少年須還押候訊。

ESCC222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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