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歲女子被控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一(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控罪指她前年在天水圍住所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張貼旗幟,意圖引起對國家根本制度、特區憲制秩序的憎恨。
被告拒絕當值律師協助,親自應訊,她在庭上重覆表示「我冇犯事,佢哋冤枉我」。《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無法肯定她是否適合答辯,押後至 9 月 21 日再訊,下令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她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61 歲女子被控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一(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控罪指她前年在天水圍住所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張貼旗幟,意圖引起對國家根本制度、特區憲制秩序的憎恨。
被告拒絕當值律師協助,親自應訊,她在庭上重覆表示「我冇犯事,佢哋冤枉我」。《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無法肯定她是否適合答辯,押後至 9 月 21 日再訊,下令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她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38 歲男子被指曾與 12 至 13 歲女童成為情侶,並數度性交,直至女童母親質問揭發。他周五(4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與 13 及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 3 罪,區院暫委法官韋漢熙索取被告心理報告、事主最新狀況等,押後判刑,被告續還押。
綜合案情和庭上,事主錄口供時指首次性交時是她主動,並向被告報稱自己 15 歲,其後才透露是 12 歲。但在事主 13 歲,被告仍明知年紀而與她性交,他曾寫信祝事主生日快樂。辯方引上訴庭判例稱若沒強逼或不情願罪責應較低,惟官認為上訴庭沒明確贊同該理由。
宏福苑大火後需進行加固工程,3 名工人涉在宏泰閣偷取價值約 9 萬元首飾,案件周一 (31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陳炳宙批准修訂控罪詳情,指被告偷取頸鏈連吊墜、手鐲、戒指及現金,案件押後至 9 月 17 日在區院再訊。3 被告繼續還押。
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其中 5 男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等罪,案件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陳廣池押後至 10 月 8 日再訊,5 人繼續還押。
官一度關注第三被告被控的「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認為該罪與本案公訴書的重點「有啲脫節」,又指該罪「分分鐘可以喺裁判法院處理」,亦可能導致本案拖長,要求控方考慮需否分拆處理。
3 名工人涉在宏福苑進行加固工程期間,進入宏泰閣偷取價值約 9 萬元首飾。案件周一 (27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准押後至 8 月 31 日等待轉介區院文件。3 名被告繼續還押。
46 歲父親涉去年打及虐待 11 及 12 歲女兒,他否認虐兒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三(1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入第二日審訊。12 歲女兒供稱父親曾打開窗户,想將她掉落街,她掙扎後父親放手,父又以拳頭打她不止 10 下,亦曾抓住頭髮將她砸向牆。
辯方質疑單位外牆有棚架阻礙,事發時窗戶不能打開。女兒否認,她亦否認為入住家舍而誇大父親的行為。官裁定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將會作供,亦將傳召其他證人,案件押後至 7 月 27 日續審。
首天審訊|女兒:與妹遲一小時回家 門外罰企6小時
46 歲父親涉去年打及虐待 10 及 12 歲女兒,他否認虐兒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二(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12 歲女兒於錄影會面稱與妹妹遲了一小時回家,被父親要求在大門外罰企 6 小時,期間兩人遭父親以手背打右臂、以拳頭打頭,二人漏夜離家。
案件周三續審,將播放姊姊另一段長約 46 分鐘的錄影會面。辯方會傳召兩名證人,暫未透露身份。被告還押候訊。
青衣長青邨上周五(10 日)發生持刀傷人案,31 歲菲籍男外傭被指持生果刀,對男戶主刀刺 7 下,傷處包括頭部,被控一項「傷人 19」,案件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9 月 7 日再訊,以候指模和 DNA 等化驗報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他將於 7 月 21 日作保釋覆核,期間還押。
52 歲男子今年 4 月在深水埗隨地吐痰,遭食環署職員票控,他拒絕交出身份證,被食環署職員阻截後推撞對方,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等兩罪。案件周四 (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兩罪,還押至 7 月 23 日判刑。
27 歲男子涉嫌假冒警員而從他人騙取 16 萬元,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周三(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9 月 2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