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歲男病人 2023 年 6 月底離家前往葵涌醫院時,涉攜帶兩把刀及一把步槍,家屬通知院方後,警方到場拘捕。被告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周五(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控方表示報告顯示他適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至 9 月 8 日再訊,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步槍。裁判官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辯方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利。
被告馮祖苗(22 歲,報稱無業),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指他於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葵涌醫院 LM 座地下登記處,管有兩把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同日同地管有一把步槍,而他沒有持有該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
WKCC289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