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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認酒醉刑毀陳穎欣、吳傑莊聯合辦事處門鎖 押後判刑索報告

22歲男認酒醉刑毀陳穎欣、吳傑莊聯合辦事處門鎖 押後判刑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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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閉路電視見被告步履不穩

被告周鈺翔(22 歲,無業),承認於 2023 年 11 月 3 日,在青衣長安邨安清樓地下的「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和陳穎欣的聯合辦事處」,沒有合法辯解地損毀屬於房屋署的門鎖。

案情指,案發前一晚 8 時 10 分,報案人陳姓男子離開辦事處時,把門鎖好及檢查妥當。翌日於 2023 年 11 月 3 日中午,陳返回辦事處,發現辦事處門鎖被損壞及掉在地上。本案被告則被閉路電視拍到,案發時步履不穩,並把門踢開,導致門鎖脫落,陳遂報警處理。警方隨後上門拘捕被告,檢獲案發時身穿的衣物。被告向警方表示,案發當晚因酒醉而踢辦公室大門。

控方表示,被告有一項縱火紀錄,另就本案申請被告向房署賠償 500 元,被告確認願意賠償。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因酒醉犯案,閉路電視亦可見他步履不穩,現已深感後悔。

官關注被告是否酗酒索報告

裁判官關注,被告過往有縱火案底,是否有精神問題,辯方表示沒有,被告則補充,縱火案底同為酒醉行事,「因為飲醉酒,我燒咗個垃圾桶」。裁判官再關注被告是否有酗酒問題,被告則稱已戒酒。

辯方續指,被告現年 22 歲,任職補習老師,月入 6,000 元,與家人同住,又指被告「只係可能有個飲酒嘅習慣」才干犯本案。

裁判官考慮被告的飲酒習慣,「又唔係第一次,醉酒鬧事,佢都好似鍾意」,遂下令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指下次再處理賠償令,但提醒被告盡快處理,可作求情因素。

WKCC50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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