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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梁錦威議辦門鎖塞糞便、撕海報 六旬婦囚 2 周緩刑 2 年 官:不應訴諸暴力

涉梁錦威議辦門鎖塞糞便、撕海報 六旬婦囚 2 周緩刑 2 年 官:不應訴諸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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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聯會常委、葵涌區議會主席梁錦威與人合租的辦事處,2019 年 8 至 10 月多次遭人用糞便塞門鎖及撕海報。六旬無業女子被控 6 項刑事毀壞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周三(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沒有悔意,本案涉及連續犯案因素,即使涉案金額及破壞性相對輕微,但被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訴諸暴力行為,就 6 罪各被判監禁 14 日,緩刑兩年。
報告指被告無悔意 不建議判感化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感化令及兩份精神報告,辯方表示被告沒有精神問題,報告亦不建議判處感化令,惟盼法庭考慮涉案金額較輕,予以輕判。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指,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悔意,本案涉及連續犯案因素,即使涉案金額及破壞性相對輕微,但被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訴諸暴力行為。

裁判官續指,雖然被告有案底,但考慮本案金額及暴力程度,以及量刑整體性,終判處監禁 14 日,准以緩刑方式處理。

被告被控 6 項刑事毀壞罪

被告鄧小玲(案發時 61 歲,無業)被控共 6 項刑事毁壞罪,指她於 2019 年 8 月 4 日、8 月 5 日、 8 月 8 日、 9 月 19 日、 9 月 21 日及 10 月 27 日,在葵涌葵涌邨曉葵樓 31 號地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黃潤達及梁錦威的共 70 張海報、 5 道門及一個鎖,共值 1,486 元。

WKCC 327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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