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歲男子被指於 2025 年 12 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內,侮辱裁判官蘇文隆、 自稱為「和勝和」的三合會成員,被控兩罪。案件周三( 4 日)在西九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13 日再訊,待向控方索取文件,獲裁判官陳慧敏批准,被告須還押。
被告馬浩鏘( 28 歲,報稱無業),被控「向裁判官使用侮辱性言語或使用侮辱性言語以涉及裁判官」、「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控罪書顯示,被告在港居無定所。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香港九龍長沙灣通州街 501 號西九龍裁判法院第 14 號庭,在當值裁判官,即蘇文隆,執行其裁判官職責時,向該裁判官或在該裁判官席前使用侮辱性的詞句,或使用涉及裁判官的侮辱性詞句;另在同日同地方,聲稱是和勝和三合會社團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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