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子涉襲擊兩個月大嬰兒 准保釋10.15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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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犯案時間逾一周

被告K.K.C.(38 歲,報稱文職助理),被控於 2026 年 7 月 4 日至 12 日之間,在柴灣一個單位,身為超過 16 歲而對一名兩個月的兒童 X 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 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ESCC199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