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與食環署和執法部門上周展開聯合突擊行動,在旺角上海街一單位破獲一宗,懷疑售賣及管有貓狗肉供食用的案件,檢獲約 35 公斤懷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貓肉。
3 名越南籍男子及 1 名女子被控「售賣或允許他人售賣狗肉作食物」、「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等罪。案件周六(2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押後至 4 月 11 日再訊,4 人期間還押。
被告依次為:NGUYEN MANH DAT(26歲)、TRAN QUANG TAN(50歲)、LE THI OANH(44歲)、TRAN NHAT MINH(16歲);其中第三被告為女子,其餘 3 人均為男子,4 人均為越南籍。
4 人同被控「售賣或允許他人售賣狗肉作食物」、「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兩罪。
控罪指,4 人被控於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九龍旺角上海街628號二字樓,售賣或允許他人售賣狗肉作食物;以及於 2024 年 2 月 29 日於上址,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
其中次被告被控兩項「經營食肆業務而並無領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批出的牌照」。他被控於 2024 年 2 月 29 日下午12時52分、2024 年 2 月 8 日下午 12 時 40 分,在上址,並非根據和按照署長所批出的牌照而經營食肆。
WKCC953-95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