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與食環署今年 2 月突擊行動,在旺角上海街一單位發現有人懷疑售賣貓狗肉以供食用,並檢獲約 35 公斤懷疑狗肉和貓肉。4 名越南籍男女被控「售賣或允許他人售賣狗肉及貓肉作食物」等 7 罪。當中兩男一女周四(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另一名 16 歲男子則否認控罪,其案件押後至 9 月 26 日開審。3 名認罪被告繼續還押,16 歲男續准保釋。
案情提及,漁護署職員「放蛇」時點選外賣蒸狗肉,菜單亦顯示有賣貓肉及狗肉。隨後在突擊行動中,共檢取 34 袋狗肉及貓肉。有被告承認售賣貓狗肉,指他是從越南的水手取得,餐廳營運約 3 個月。而被告均持行街紙,知悉不可在港工作。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