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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歲女被指寄恐嚇信至律政中心 正留醫 官押 7.29 再訊

41 歲女被指寄恐嚇信至律政中心 正留醫 官押 7.29 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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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歲女子被指上周四(21 日)向律政中心收發組發送具恐嚇成份的信封,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周一(25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由於被告正留院,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周五再訊,期間被告由警方看管。

據了解,涉案信件的收件人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被告程慧雯(41 歲)沒有報稱職業,她被控於 2022 年 7 月 21 日,在中環下亞厘畢道 18 號律政中心西翼 8 樓律政司收發組發送具有刑事恐嚇成份的信封,威脅一名姓容人士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ESCC137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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