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人案|彭卓棋申改保釋條件獲批 豁免6天「住家、宵禁」要求 

47 人案|彭卓棋申改保釋條件獲批 豁免 6 天「住家、宵禁」要求 

分享:

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所有被告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正待排期審理。其中 2021 年 3 月獲批保釋的彭卓棋,周五(5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豁免他 8 月 19 至 24 日宵禁、居於指定地址,及期間更改到警署報到時間,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批准。

2020 年 3 月,彭卓棋獲高等法院批准以現金 10 萬元,共 30 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其他保釋條件包括:

1.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2.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能被視為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3.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組織、安排、參與及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公開或非公開形式的選舉
4.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或任何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5. 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 BNO)
6. 居於報稱住址
7. 每晚 12 時至早上 7 時宵禁
8. 每周往警署報到 4 次

34 人被拒保釋 2 人一度獲保再還押

初選 47 人案,目前有 13 人獲批保釋,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陳志全及黃子悅。

其餘 34 人須繼續還押,大部分至今還押超過 16 個月,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迪、張可森、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林卓廷、譚凱邦、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及王百羽。

其中鄒家成及余慧明,一度獲准保釋,及後被指違反保釋條件再被還押。

HCCC 69/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