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23 條」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繼去年兩男被檢控後,再有 3 名男子被起訴,同樣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5 人周四(14 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准舊案修訂及新增控罪,並押後兩案至 7 月 8 日再訊,以候案件合併再轉介區院,另拒絕一男擔保,其餘被告沒保釋申請,眾人須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23 條」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繼去年兩男被檢控後,再有 3 名男子被起訴,同樣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5 人周四(14 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准舊案修訂及新增控罪,並押後兩案至 7 月 8 日再訊,以候案件合併再轉介區院,另拒絕一男擔保,其餘被告沒保釋申請,眾人須還押。
警方國安處去年首度引用「23 條」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又指在工廈單位檢取氣槍、懷疑爆炸品。當中兩男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周五(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5 月 14 日再訊,以待控方就專家報告徵詢法律意見。兩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由 2023 年 2 月 6 日開審,持續超過半年,已超出原定 90 日審期。《法庭線》整理每日、每周審訊的實時及綜合報道,以及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
以下 3 部分之中,「每日報道」包括每日審訊的實時、綜合及影片報道;「每周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包括每周文字報道及資訊圖片、影片;「階段整合」則包括開審前、組織者完成作供的證供整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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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覽最後更新日期:2026.3.3
部分被告上訴時依賴書面陳詞,庭上未交代詳細理據。《法庭線》在判決後,以列點形式從判詞整理詳細的上訴理據及上訴庭的判決,讓讀者更易掌握個別被告的情況。 截至 17:56,全部 13 名被告的部分均已上載。 D5 吳政亨(現 47 歲)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7 年 3 個月,料 2028 年出獄 定罪上訴理據: 刑罰上訴理據: 上訴庭判決: D8 鄭達鴻(37)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6 年半,料 2030 年出獄 定罪上訴理據: 刑罰上訴理據: 上訴庭判決: D10 楊雪盈(39)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6 年半,料 2030 年出獄 定罪上訴理據: 刑罰上訴理據: 上訴庭判決: D14 何啟明(37)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6 年 7 個月,料 2030 年出獄 定罪上訴理據: 刑罰上訴理據: 上訴庭判決: D16 劉偉聰(58) 律政司上訴失敗;維持無罪 律政司案件呈述: 劉偉聰回應: 上訴庭判決: D17 黃碧雲(66) 定罪及刑罰上訴失敗囚 6 … Read more
上訴庭周一(23 日)開庭約 30 分鐘宣讀判決。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指,顛覆罪條文中的「其他非法手段」不限於刑事行為,包含涉案初選在內的謀劃屬於「非法手段」,旨在逼使特首辭職等,顛覆香港特區憲制秩序,駁回定罪上訴。
就刑罰上訴,潘指原審法官以 7 年為量刑起點,並沒明顯過高,整體認同原審法官的判刑。至於劉偉聰,潘指律政司未能令法庭信納原審裁決有悖常理,劉的案情有合理疑點,維持無罪判決。
民主派初選案,上訴庭去年 7 月一連四天處理罪成的 12 人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以及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上訴。司法機構最新顯示,上訴庭將在下周一(23 日)上午 10 時頒判決,料需時 30 分鐘。
上訴所涉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何啟明、黃碧雲、黃子悅、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劉偉聰。本案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兩名法官彭偉昌及已提早退休的彭寶琴一同審理。
周日年初六(22 日)下午近 3 時,西九龍法院外約有 30 人排隊。《法庭線》記者現場觀察,有人讀馬經、聽收音機,亦有數人在地席撐傘午睡,現場不算炎熱但比較潮濕。有警員向記者指不能在橙帶範圍外採訪。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中,選擇認罪、成為控方證人的趙家賢,被法庭裁斷為「首要分子」,經減刑後判監 7 年,早前有報道指他獲獄中減刑,成為案中首名提早獲釋的被告。《無綫》周一播出趙家賢出獄後的專訪,畫面所見趙明顯清減,旁白指他「瘦咗 60 磅」。
趙在訪問中回憶 2019 年,稱「修例風波去到暴亂,去到初選案,其實整體係一個套路,背後係有啲別有用心嘅人士 ,喺後面操控住佢」,又稱「當時鄧伯伯(指鄧小平),係好形象化咁樣講,民主嘅發展係要一步一步走,欲速則不達,2019 年正正就係咁樣」。
趙又稱,要為自己在初選案中「衝擊咗特區政府,以及係國家嘅憲制秩序」,向國家、香港及市民大眾誠摯道歉。
47人案判刑專頁:他們為何面對這樣的判刑?
警方國安處上周首度引用「23 條」下的「非法操練」罪,拘捕 10 人,指他們涉嫌進行「類似軍事形式」的訓練,又指在工廈單位檢取氣槍、懷疑爆炸品。當中 2 名男子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電話和 USB,及索取有關槍械、炸藥和通訊裝置的專家報告。其中 25 歲被告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稱認為沒有充分理由,信納他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連同另一名沒保釋申請的 24 歲被告,兩人須還押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再訊。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共 45 人「串謀顛覆」罪成被判監。前漁灣區議員徐子見周一(27 日)出獄,他昨日留院因此在醫院獲釋,下午撐柺杖離開住所。徐選擇認罪、被判囚 4 年 2 個月,另涉 2020 年七一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囚 6 個月,因總刑期較長延至現時出獄。
徐子見在 2020 年的民主派立法會初選,於港島區以第五名落敗。控方指他在同區被告遭 DQ 後,以「Plan B」身分報名參加正選,亦曾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等。辯方求情提及,徐在還押期間喪父、與妻離婚,自己亦患慢性病,惟不獲就此減刑。
連同徐子見,2025 年先後有 13 名罪成被告出獄;預料 2026 年有 8 人將出獄,包括朱凱廸、梁晃維、張可森、岑敖暉、楊岳橋、胡志偉、尹兆堅、伍健偉(詳見內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