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是首宗在原訟庭審理的煽動顛覆案,鄒幸彤、李卓人、何俊仁的量刑起點為判囚 7 年半,在目前已審結的《國安法》案件之中屬第六高,較 47 人案大部分參與者高出半年,但低於鄒家成等 3 名墨落無悔發起人及楊岳橋。
中國內地刑法亦設有煽顛罪,條文與香港不同。比較部分人的刑期,鄒幸彤等 3 人最後判囚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低於張海濤、劉曉波及李旺陽,高於「雪餅案」的黃雪琴與王建兵,以及律師余文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支聯會案是首宗在原訟庭審理的煽動顛覆案,鄒幸彤、李卓人、何俊仁的量刑起點為判囚 7 年半,在目前已審結的《國安法》案件之中屬第六高,較 47 人案大部分參與者高出半年,但低於鄒家成等 3 名墨落無悔發起人及楊岳橋。
中國內地刑法亦設有煽顛罪,條文與香港不同。比較部分人的刑期,鄒幸彤等 3 人最後判囚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低於張海濤、劉曉波及李旺陽,高於「雪餅案」的黃雪琴與王建兵,以及律師余文生。
47 人案 11 名被告申請終極上訴,據悉不同與訟方周五(11 日)獲法庭通知,終審法院已排期今年 12 月 10 日開庭處理許可聆訊,並指示申請方與答辯的律政司一方,在聆訊日前的指定日期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詞。
11 名上訴被告分別為楊雪盈、黃碧雲、鄒家成、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鄭達鴻、何啟明、陳志全、梁國雄。他們早前已獲上訴庭批出上訴至終院證明書,指顛覆罪「其他非法手段」的正確詮釋等 5 個涉案議題,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由 2023 年 2 月 6 日開審,持續超過半年,已超出原定 90 日審期。《法庭線》整理每日、每周審訊的實時及綜合報道,以及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
以下 3 部分之中,「每日報道」包括每日審訊的實時、綜合及影片報道;「每周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包括每周文字報道及資訊圖片、影片;「階段整合」則包括開審前、組織者完成作供的證供整合等。
讀者也可用審訊日數或日期搜尋,例如「第1日審訊」、「2023.2.6」(即 2023 年 2 月 6 日);亦可用「影片」、「圖輯」或「內文表」的字眼搜尋到相關內容。
一覽最後更新日期:2026.8.10
47 人案 11 名第一次上訴失敗的被告,周一(10 日)獲上訴庭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各人得悉結果時神情輕鬆、交談。上訴庭在判詞指,涉案的 5 個議題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包括顛覆罪「其他非法手段」的正確詮釋、案中「謀劃」是否構成「非法手段」等。
上訴庭解釋,本案是原訟庭第一次審理《國安法》第 22 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觸及控罪元素,亦與立法會議員在履行職能,尤其與議員審核預算案、觸發《基本法》第 50 至 52 條相關,值得交由終審法院考慮。11 名被告早前亦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待排期聆訊。
上訴庭今年 2 月全數駁回 47 人案被告方及律政司的上訴,11 名被告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下周一(10 日)頒布決定,據悉屆時與訟方皆毋須出席,會由法庭直接頒判詞,料需時 5 分鐘。
11 名申請證明書的被告分別為楊雪盈、黃碧雲、鄒家成、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鄭達鴻、何啟明、陳志全、梁國雄。他們同時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待排期聆訊。
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上月服畢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刑期出獄,上周抵達倫敦希斯路機場一度被扣查,其後僅獲批 7 日的「入境保釋(immigration bail)」。胡的代表大律師夏博義周二(28 日)凌晨向《法庭線》確認,胡志偉已收到英國當局通知,可以旅客身份在當地逗留 6 個月,並可取回護照。
胡志偉其後拍片發放給部分傳媒,感謝各方援助,最終能扭轉內政部拒絕入境的決定,「呢份嘅情誼,我係永誌不忘」,但指今次所獲安排僅當局酌情處理、不構成案例,冀當局釐清入境程序,「避免折騰香港人」。
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上月服畢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刑期出獄。《泰晤士報》在英國時間周三(22 日)報道,胡近日飛抵當地希斯路機場後,被邊境部門扣留,並告知將遣返香港。
報道引述胡友人稱,胡本身擬尋求英國庇護,又指胡打算循 BNO 路線定居。報道指英國內政部稱或涉入境文件或行政問題,正跟進個案。據了解,胡志偉被扣查 10 多小時後順利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