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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便衣警認當值期間偷拍2女子 准保釋5.5判刑

53歲便衣警認當值期間偷拍2女子 准保釋5.5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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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歲駐守大埔警區重案組的警員,涉於 2022 年 5 月以便衣當值期間,在大埔接連偷拍兩名女子。他周二(1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2 罪,獲准保釋至 5 月 5 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犯案荒唐,與警員身分不相稱,現已有真誠悔意,承諾不會再犯,又指 2 名事主皆非妙齡女子,「都 30 幾歲」,被告沒把片段上載至社交媒體,避免對她們造成進一步傷害。辯方指,被告因工作壓力,同時要照顧年邁母親,愚蠢犯案,如今被停職留薪,將面臨紀律聆訊,相信對其人生造成「磨滅不了的傷口」。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一度問及,當值期間犯案是否屬加刑因素,辯方回應指有一定嚴重性,但希望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判斷伍有否真誠悔意。裁判官明言,所有判刑選項包括監禁式刑罰均開放,即使報告建議判社會服務令,亦未必會採納。
辯方:自願交出電話 讓警方迅速破案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伍佩偉(53 歲,警員)案發時任職高級偵緝警員,月入約 43000 元,單身自住沙田一單位,其 94 歲母親則與胞姊同住。辯方又指,伍本來不擅長與家人溝通,但經此一事後,知道應該多與家人分享。其胞姊剛剛染疫,未能現身法庭支持。

辯方強調,伍初犯,事發後自願交出電話,讓警方迅速破案,而 2 名事主皆非妙齡女子,「都 30 幾歲」,被告沒有把片段上載至社交媒體,避免對她們造成進一步傷害。辯方形容,伍犯案荒唐,與警員身分不相稱,現已有真誠悔意,承諾不會再犯,雖然他沒有精神病,但有進行心理治療。

辯方:因工作壓力、家庭原因犯案

辯方又稱,伍當時因工作壓力,同時要照顧年邁母親,加上疫情關係,愚蠢地犯案,但他自知並非藉口,應用合法方式紓壓。辯方續稱,伍過往工作表現良好,為人孝順,獲 6 名同袍到庭支持。伍原本準備申請退休,但因本案停職留薪,相信即將面臨紀錄聆訊,對其人生造成「磨滅不了的傷口」。

官問當值期間犯案是否加刑因素

裁判官詢問,伍在當值期間犯案,是否屬加刑因素。辯方坦言,有一定嚴重性,但希望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判斷伍有否真誠悔意,繼而決定社會服務令,是否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辯方又指,2 罪在同日犯下,性質類近,希望刑期可同期執行。

裁判官最終將判刑押後至 5 月 5 日,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批准伍繼續保釋。不過,裁判官明言,所有判刑選項包括監禁式刑罰仍在考慮之列,即使報告建議判社會服務令,亦未必會採納。

涉同日連拍兩女

伍佩偉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控罪指,被告於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大埔安埔里 2 號新興花園商場地下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 X 的私密影片。

伍另被控於同日,在大埔超級城 B 區 273-275 號「LOG ON」遊蕩,而被告在該處出現,導致女子 Y 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案情:近鏡拍攝胸部、雙腿

案情指,伍於當日以便衣當值。下午約 5 時半,Y 在大埔超級城一間店舖逛街,期間看見伍站在她左邊,並拿著電話狀似拍攝。Y 見狀受驚,其後一直睥睨他,但伍繼續靠近。Y 遂向店內職員反映,見伍欲逃離現場,開始追罵他。但他沒有理會,期間嘗試刪除電話內的資料,最終被途人截停,並報警求助。

警方其後檢查伍的電話,發現兩組 61 秒及 66 秒的片段,分別拍攝穿運動短褲的 X 身體,並以近鏡拍攝其胸部,以及拍到穿短裙的 Y 的雙腿。閉路電視片段顯示,X 與伍先後進入超級市場,案發時職員及顧客均在場,X 不知道當時被偷拍。

FLCC15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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