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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兩年|網媒「蛋蛋俱樂部」台長認阻差辦公等兩罪 求情指健康惡劣望輕判

8.31 兩年|網媒「蛋蛋俱樂部」台長認阻差辦公等兩罪 求情指健康惡劣望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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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兩周年,網媒「蛋蛋俱樂部」台長在太子站外行人路直播時,被指向警方叫囂,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及公眾妨擾兩罪。案件原訂周四(25 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被告於開審前改為認罪,並親自求情表示患甲狀腺亢進等病,消瘦超過 50 磅,健康惡劣,並欲陪伴同住八旬外公,望獲判非監禁式刑罰。

被告庭上問可否傳涉案警員到庭,指欲向警致歉,裁判官李志豪拒絕,稱非其能力範圍。被告亦表達欲取回涉案器材轉售,官指物品與案相關,亦拒絕其要求。官押後至 9 月 22 日判刑,並下令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及醫療報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望傳警員到庭 欲向警致歉
官:非我能力範圍

裁判官強調,索取報告並非任何承諾,仍可能會判處監禁式刑罰,被告勿因而有任何遐想。

被告梁志恒(34 歲)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承認兩項控罪及自行求情。他認罪後表示「有個請求」,「可唔可以叫 6 位警察入嚟?想同佢哋道歉。」裁判官回應,此非他能力範圍內。

被告亦一度希望取回涉案的相機等器材,用以轉售。惟裁判官指物品與控罪相關,拒絕被告要求。

案情:被告架相機腳架於行人路中間 與警叫罵

案情指,自 2019 年 8 月 31 日起,每月 31 日均有人於太子站外聚集。案發當晚,警方到場巡邏,並要求在場人士不要聚集。被告聲稱為「蛋蛋俱樂部」記者,並站在行人路中間位置,架設三腳架及相機,雙手向前伸作飛行姿勢,阻礙行人過路及使用港鐵出入口。

案情續指,被告拒絕返回採訪區,並問警方「公眾地方唔畀人企咩?」,其行為阻礙警長 22991 執行職務。

警方再次呼籲被告不要阻礙行人。被告表示正在等交通燈,但他並無面向交通燈方向。他繼續站在行人路中間拍攝,即使轉綠燈仍沒有離開,行人須繞路而行,並有數人開始在行人路聚集。

案情續指,被告一度向警方叫罵「仆你個街啦,等燈呀!X 你老母!」他舉高雙手表示,「拉我啦!」有數名記者上前拍攝。警方最後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拘捕被告,並把他帶返警署調查。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被告親自求情:
去年患甲狀腺亢進 一度留院

梁親自求情指,他身體情況相當差,自去年開始患甲狀腺亢進,另患大頸泡及淋巴問題,消瘦超過 50 磅,並呈上相關醫療文件,亦一度須留院治療。他再次重申,希望親自向 6 名警員道歉。

被告又提及,他與八旬外公同住,希望可花時間陪伴外公。現因病休息,亦不會再從事原本的工作,將來打算製作日本料理。他明白自己行為魯莽,「自己做錯嘢要承擔」,希望法庭可給予機會重新做人,避免監禁式刑罰。

被控阻差辦公、公眾地方妨擾兩罪

被告梁志恒(34 歲)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兩罪,控罪指他於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港鐵太子站 B1 出口外,阻礙獲合法授權的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即警長 22991;同日同地作出某些作為,即在行人路中心放置腳架拍攝,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上述公眾地方遭受阻礙。

WKCC4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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