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罪成,2022 年 11 月同被判囚 6 年。
上訴庭周二(26 日)處理兩人申請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周的代表大狀提出撤回,周庭上亦確認;另一男生則繼續就企圖搶劫,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將案交由上訴庭合議庭,排期由 3 名法官處理。申請方透露,男生最早料於 2026 年 8 月獲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罪成,2022 年 11 月同被判囚 6 年。
上訴庭周二(26 日)處理兩人申請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周的代表大狀提出撤回,周庭上亦確認;另一男生則繼續就企圖搶劫,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將案交由上訴庭合議庭,排期由 3 名法官處理。申請方透露,男生最早料於 2026 年 8 月獲釋。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為由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16 名男女事隔逾 3 年 8 個月,被起訴襲警等罪,其中一宗涉 11 人案件,5 人不認罪,周四(2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控方稱,案發日示威者為避警方驅散,逃入旺角港鐵站前往太子站,「途中亦喺入面襲擊市民」,並與市民發生肢體衝突。之後另一批警員抵達太子站月台,隨後發生本案。辯方則稱,抗辯方向包括爭議意圖、行為是否構成涉案控罪等。
2023 年 10 月 1 日,被稱為「美國隊長」的容偉業,涉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拒絕出示身份證。他周二(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阻差辦公罪。
案情指,他身穿印有「香港」字樣的黑色 T 恤,在崇光百貨正門外舉起花束。警員上前截查時,容大聲以粗言穢語責罵警員,吸引途人在附近聚集。警員指行為可能構成煽動,5 度要求出示身份證,容拒絕遵從。
辯方求情指,容患有自閉症,言語表達能力有限,「(粗口)係萬用嘅表達」,當時亦有回應警員提問,並非完全不合作。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指,不論被告當時在場有何目的,理解能力是否不足,都應在警員勸籲後即時離開。而他在人多擠逼的鬧市生事,或增加社會秩序的風險,終判囚 10 天。
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反對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在發生衝突後,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11 男被控暴動等罪,其中 6 人開審前認暴動罪,另外 4 人周三(28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
有被告供稱當日到場為進行拍攝,法官姚勳智認為,被告非以記者身分到場,又指參與暴動者在場拍攝,再在網上廣泛傳遞比比皆是,無疑是鼓勵他人參與暴動;但片段見被告沒阻撓警員,裁定阻差辦公無罪。另有被告稱行山後到灣仔購物、在家取走「豬嘴」等裝備為惹怒母親等,法官均拒納指說法明顯有多處矛盾。至於沒作供的被告,法官指他裝備齊全,足以推斷曾參與暴動。
官下令 10 人還押至 3 月 20 日求情及判刑,候索背景報告;另為同案早前承認管有六角匙的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2020 年 7 月 1 日,大批市民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19 歲青年被指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搶犯」,阻礙警員拘捕一名女子,被控阻差辦公罪。原審裁判官指呈堂影片與警員供詞不符,斥律政司「告告告!告到天腳底都要告」,終裁定表證不成立,被告無罪釋放。
事隔約一年半,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周二(30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律政司一方稱,原審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時,提及警員發射海綿彈違反警隊武力、驅散行動值得商榷等,認為原審裁決時考慮了不相關的事項。
法官陳仲衡亦指,「商榷」一字,「嚴格嚟講,唔係一個事實裁斷,係一個意見…咁樣點會係毋須答辯時成為咗佢嘅理由?」答辯方則指,原審可根據片段考慮警員是否有合理懷疑基礎作出拘捕。法官稱需時考慮,不遲於 4 月 30 日頒下裁決。
民主派初選案於 2021 年 3 月提堂,47 名被告進行保釋聆訊期間。其中一名辯方代表律師丘律邦,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被指拒向警方出示身份證及律師證等證明文件。丘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7 天。丘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
案件經聆訊後,法官陳仲衡周五(12 日)於高院駁回其定罪上訴,維持定罪,但裁定刑罰上訴得直,認為 7 天監禁刑罰明顯過重,撤銷監禁,改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丘律邦離開法院時,被問及會否再上訴,他表示會再研究。他強調,進入法庭工作的人員應受保護,不受阻撓,即使要檢查身分,亦應由司法機構負責,「除非司法機構將權力下放畀其他人」。至於案件會否影響其執業,丘坦言「唔多唔少有啲影響」,但稱感受到「人間有愛」。被問到是次判決是否公正,丘則表示不評論,稱外界可自行衡量。
記協主席、網媒《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陳朗昇,2022 年 9 月赴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今年 9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 5 天,陳准保釋候上訴。
根據高等法院資料,陳於本年 12 月 13 日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排期聆訊。
一名 2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間,四度「起底」並阻差辦公,被控「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及阻差辦公共 5 罪,周三(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 8 周再訊,指發現再多 81 名「起底」受害人,警方需時聯絡及調查。據了解,該 81 人暫未知身份,而被告現時所涉 4 項「起底」罪,與追債相關。被告自行應訊,指控方今次已是第五度申請押後,「再押後,對我嚟講唔公平」。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押後 8 周調查,另指如未能聯絡受害人「就唔好糾纏」。案件將於 2024 年 2 月 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