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2025 年 12 月擬召開宏福苑火災民間記者會,當天遭警方國安處約談。他被控透過 YouTube 影片披露會面內容,屬妨害調查罪首案,另被控發布 30 條煽動影片,案件周三(21 日)在區院踏入第八日審訊,王出庭自辯。
王供稱與國安處警員會面時,警員有提醒他須保密,但沒解釋保密範圍。他則認為警方立案調查,他才有保密責任,「我都唔知佢查乜,有咩要保密啫?」至於被指涉及煽動的 YouTube 影片,王稱有 19 條均提及國安處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咁我覺得呢個報復意味好重啦」。審訊周四續,王將繼續作供。
王出庭自辯
王岸然沒有律師代表,坐在辯方律師席自行應訊。控方代表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莊文欣、署理高級檢控官楊澄;案件由區院法官張潔宜審理。
官周二裁定表證成立後,着王考慮是否作供。王周三表示將出庭作供,並準備了一份筆記協助作供。官指任何證人都不能拿着供詞作供,王一度稱若不能參考筆記,將放棄作供,留待結案陳詞解釋。
官再次向王解釋辯方案情程序,重申若被告不作供,他只能按照現有證供陳詞,不能額外供述一些對涉案影片的解釋。官亦詢問若容許王摘下他作供時需要談及的影片謄本頁數,他能否開始作供?王最終同意安排,官押後約 1 小時供王準備作供。
王:從沒想過參選 無濃厚反政府背景
王在證人枱宣誓作供,他供稱現年 72 歲,已退休。他在 1980 年於廉政公署任職,1981 至 82 年做了大半年記者,然後在 1986 年任職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1989 年在英國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其後再取得法學碩士學位,1992 年回港執教,曾在城巿大學任教,2008 年再取得倫敦大學的哲學學位,2021 至 22 年在 BBC 擔任播音員。
王詳述他擔任時事評論員及從政經歷,指自己自 80 年代在《信報》及《明報》撰寫評論文章,因而接觸政界人物。參與民協成立之初,他曾參與李柱銘的《基本法》小組,自言當時只是「一個小公務員,寫下文啫」,但踏足政界令他「使命感好強,我嘅感覺,呢度可以發揮到嘅」。
王續指,其後他一邊修讀法律學位,一邊忙於出席各種會議,花了 5 年才完成學士學位,但一直沒想過參選,亦沒有籌組政治組織,「我從來都冇咁嘅能力,自問唔係呢啲咁嘅人才」。他亦自言「無濃厚嘅反政府背景,從來都冇呢啲咁嘅嘢」,他只是評論時政,至 2020 年《國安法》立法,「話唔會影響人權啦,我一路咁信⋯⋯所以我一路評論,直到我被捕我都係咁相信」。
王:無立案調查便毋須保密
針對首控罪「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控方案情指王 2025 年 12 月 2 日與國安處會面時,國安處警員提供獲國安處接見人士通知書,當中涵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88 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文本,王自願簽署作實。
王庭上確認,警員曾提供通知書,但「冇乜點」解釋內容,「大概就係,我哋個會談要保密呀,我一望,其實我冇乜點諗就簽咗,其實冇睇𠻹。」他稱因為曾在廉署工作,所以判斷這與廉署對調查保密的法例相似,「有案先要保密啫⋯⋯咁個前提當然係,係有件案啦。」
王續指,他當時立即回應警員「賣咗報紙喇喎」,他覺得對調查保密「好似冇咩意思喎」,但為免麻煩仍簽署通知書。
王:沒過問保密範圍 雙方都有責任
法官詢問,警員有否提醒王看清楚內容再簽署、以及解釋內容?王稱「冇,簽咗之後就收埋喇」,重申警員僅稱「要保密啦,冇話法例點、咩情況、冇具體(解釋)啦,我亦都冇問嘅,講真,大家都有啲責任」。
王又憶述,當時急於結束會面,希望繼續按計劃開記者會,惟其他發起人與國安會面後,決定取消記者會,「其他人冇我咁勇嘅,咁我都要尊重其他人,唔搞咪唔搞囉,政府咁緊張,咁無謂啦。」他慨嘆不明白宏福苑民間記者會為何發酵到這個地步,「我唔知點解變咗政治事件,我到而家都好難理解」,又質疑當局「查到而家都搵唔到任何嘢、有人想做啲咩」。
官詢問,警員有否向王解釋需要保密甚麼?王指沒有。官再追問,王的認知是否未立案調查,所以毋須保密?王回應指,警方調查「冇內容㗎嘛,我都唔知佢查乜,有咩要保密啫?」
王:記招開不成 拍片公開記招內容
王作供時亦確認,警方曾問他打算在記招說甚麼。另在會面之後,因為記招開不成,所以他決定將原本打算在記招發表的內容,在 YouTube 頻道上公開,發布了涉案影片「【岸伯晚報】【短評】岸伯準備在結果開不成的記招上談什麽呢? 宏福苑事件看圍標法律, 還有防賄的法律, 並呼籲民建聯/公聯會成立黨內反圍標反貪腐紀律組. 唔識搞可請中紀委幫忙 251203 Wed」。
王:拍片談論國安後遭檢控「報復意味重」
就次控罪「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王供稱他的 YouTube 頻道的觀眾有 70% 均為 65 歲以上長者,「我點煽動呢啲人去暴動呢?老人家多」,而 20 多歲的觀眾僅佔幾個百分點。
王又指,他嘗試理解控方檢控的邏輯,循 30 條煽動影片之中尋找規律,「唯一嘅規律呢,就係同國安有關」,當中 11 條談論國安處、8 條談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咁我覺得呢個報復意味好重啦,即係你問我。」
他續供稱,被控的影片包括他評論宏福苑火災的內容,形容是「唔使點辯解」,因自己僅正常關注事件,「人咁評我咁評啫,人咁鬧我咁鬧囉,鬧得比我激嘅大有人在啦」。他又指,會依賴其他時事評論 YouTuber 的影片,建立自己的觀點,「最多人鬧嗰啲(時事事件)梗係跟住鬧,你點樣講到背後有大陰謀呢?我都𢯎晒頭啦。」
王:五大訴求本質為爭取民主 受《基本法》保障
針對他在 2025 年 1 月 1 日發布的影片「【精華重溫】港人轉求小確幸小理亞超雁雄寶龍廢話,香港自然治而不興。補充一年大事回顧。【岸伯時評】250101 Wed」,王解釋片中談及的香港議會,是自己不時談及的時事議題,「有啲是非咁就講下啦,俾人制裁又講下」。
控方指稱的煽動內容包括,王在片中談及只要香港的「氣氛一變」,「香港人嘅本土意識」便會回復,可以重新提出「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王庭上解釋,「五大訴求」本質上是爭取民主,「本來爭取民主係《基本法》有嘅」,故他不視為違法。
DCCC30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