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首案|李家田稱沒參與破壞 僅在場觀察製作紀錄片 控方質疑「 睇咩、個故事從天嚟?」

反恐首案|李家田稱沒參與破壞 僅在場觀察製作紀錄片 控方質疑「 睇咩、個故事從天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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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意成員對是否用槍持觀望態度

被告嚴文謙的辯方代表梁鴻谷向李家田提問時,提及嚴有一名「痴身」女友,嚴曾指因女友無法出席聚會,李同意。梁又引述 TG 群組「滅龍」的訊息,當中談及行動時,嚴曾表示「陪緊條女」、「今日到我條女見家長」等。梁形容,黃振強當時對嚴缺席有所不滿?李確認。

梁又形容,當時網上充斥對政府不滿的群組,好多「吹到好大」,當中包括「毒蛇」,聲稱把武器藏在山洞。眾隊員以此開玩笑,指要「守住山洞」。李確認。梁引述「滅龍」群組訊息中,當時有人提及試「眼鏡(手槍)」,嚴問「我哋使唔使搵人守洞」。李同意當時成員對是否用槍持觀望態度,亦認為嚴在說笑。

李:團體沒使用汽油彈傷人 
不知黃振強財政狀況

李家田早前供稱,於 2020 年 6 月 11 日在家中被捕時,警方著他記住「乸乸地嘅人⋯叫賴振邦」。李今在賴的代表是香媛提問下確認,當時未曾聽聞賴,不認識對方。

代表被告劉佩凝的大律師馬維騉問及,眾人會否於「安全屋」聚集?李形容,「佢哋唔係咁認真示威,喺瞓覺地方多數玩、打機」。李亦確認,當時黃振強提及會使用汽油彈,但印象中並無用作傷人。馬再問及黃的財政狀況,李稱在審訊時才得悉黃曾以個人戶口收款達 100 萬元。李亦對黃提款 20 萬元旅行,多次到馬會賭博等均不知情。馬問,對於黃瞞騙隊友有否感憤怒、惋惜?李表示沒有憤怒,但感惋惜。

李:曾參與約 10 次屠龍行動
不會談行動部署

各被告辯方代表完成提問,由主控周凱靈盤問。李在盤問下供稱,曾向黃索取約一萬多元,他印象中本案其他被告沒向黃索取金錢。針對「屠龍」使用汽油彈,李確認曾有人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欲「嚇啲警察」,但他本人從沒使用,又確認曾目睹黃振強、嚴文謙使用汽油彈,張俊富及張銘裕則沒有使用。

控方另關注,成員聚會時曾否談及行動部署?李指,可能會提及行動地點,但不會討論行動內容,並指自己曾參與約 10 次「屠龍」行動。

李又在提問下補充,「屠龍」於 2019 年 8 月 25 日因勇武成名,當時他繼續留下,沒有退出,是想搜集資料製作紀錄片。控方質疑,除了他早前提供的訪問大綱外,「有冇故事我哋睇到」?李指沒有。他在提問下憶述,當時進入理大以觀察示威者,理大被圍封後,示威者陷入絕望。他曾目擊有示威者欲打開廁所假天花逃離警方追捕;亦有人互相依偎,有示威者神情呆滯地躺在地上。

李稱坐著遭 3 警拳打腳踢
控方質疑警 「大肚腩」如何俯身施襲

李早前供稱,被捕時遭警方拳打腳踢及以「水刑」方式施襲。他在控方盤問下進一步憶述,當時有 3 名警員施襲,不算全力襲擊,「係痛但唔係好痛,我覺得辛苦」。李形容,當時他雙手反鎖身後坐在凳上,警員 5820 打其氣門,另一人穿軍靴踢腰,第三人則掌摑其面部。

控方質疑,當時李坐著,警員 5820 較「大肚腩」,警要「烏低身」並「屈住肚腩」施襲?李確認。李在庭上應要求示範警員腳踢動作,指襲擊維持約 30 至 45 分鐘,又指事後發現腰間有約 6 厘米紫色瘀傷。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受審,僅女被告劉佩凝獲准保釋。(繪圖:Kensahung)
李:「水刑」後虛構試炸彈等招認

李續指,警方其後對他執行「水刑」,期間有警員問他「肯講未」,提及警方正追尋一把失槍。在一輪施襲後,警員在槍取出子彈放在其手心磨擦,威脅「搞埋我阿媽」,最終他作出招認,指「槍唔喺我度,喺鴻仔度」。

警員又問及西貢「行山」活動,他便「作咗啲答案」,稱「鴻仔」把槍交給他,自己曾試炸彈。控方質疑,試槍試炸彈等說法均屬對其不利的證供,但警員沒有記錄在警員記事冊內,卻虛構其他供詞?李確認。

李指,隨後警方向他展示一批照片及人名著他記住,包括黃振強、吳智鴻、賴振邦等。控方質疑,李在錄影會面中並沒有交待任何人名,只提及「強」。李解釋因他忘記了警方提供的名字。控方隨後展示由李電話搜獲的轉帳紀錄,當中顯示轉款人為「Wong Chun Keung」,質疑「人哋畀錢,你話唔知『(TG 用戶)Happy healer』 叫黃振強」?李指不會留意由誰轉帳給他,亦不知道該人是否「Happy healer」的真名。

李:擔心向值日官投訴
「對我同我阿媽都會有唔好處」

至於李被捕後一度被帶到落馬洲及上水警署,李確認沒向值日官投訴,因擔心如投訴「對我同我阿媽都會有唔好處」。隨後李進行錄影會面,他早前供稱曾虛構手槍由膠袋包好,再放在綠色斜孭袋,後把手槍交予「鴻仔」。控方質疑,假如李確實沒有取手槍「點解作一個搵到嘅袋」?李指,這是常用的袋,故「第一時間諗到呢個袋」。控方追問,李大可聲稱「連埋個袋畀咗佢(鴻仔)」?李解釋,當時想盡量滿足警員,所以「答一個袋畀佢」,又指曾受不人道待遇,所以「畀啲證據佢」。

李稱「睇示威者情況」 沒參與破壞
控方:「睇咩、個故事從天嚟?

控方另關注李的 TG 帳戶,李確認他在黃振強被捕後更改 TG 名,因為當時得悉「屠龍」成員被捕,「驚被誤會參與暴動,誤會參與破壞」。控方聞言質疑,「你冇郁手破壞?」李稱「冇」,但知道黃振強有參與暴動。李本人則沒有參與堵路等行為,強調只為在場「睇示威者情況」,製作紀錄片。控方質疑,「睇咩」、「個故事從天嚟?」李指,「透過畫面睇佢哋行為動作,就攞到個故事」。控方追問,「你兩手揈揈咁行,用眼吸取個狀況?」李同意。

HCCC164/2022、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