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七旬婦,因懷疑丈夫有外遇,於 2021 年在寓所內涉用菜刀斬死對方。被告周三(4 日)於高等法院,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法律 101 文章)。
法官杜麗冰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30 日判刑,下令為被告索取最新的精神科報告,以判斷她在小欖接受治療的時間。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指,被告自 1986 年起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曾懷疑死者有外遇,二人經常發生爭執。案發當晚,被告趁死者睡覺時用刀斬傷對方,死者送院後證實死亡。
案情:被告懷疑夫外遇常爭執
案情指,被告劉秀珍與丈夫劉子球於 1977 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案發時與女兒同住於涉案單位。
被告自 1986 年起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會出現關係妄想(referential delusion) 等症狀。她於 2001 年間,曾因病情復發而接受住院治療,當時她會語無倫次、起疑心、行為紊亂等。出院後,被告須持續接受跟進治療,獲處方藥物。
及至 2020 年 8 月,被告開始懷疑死者有外遇,二人經常發生爭執。被告曾把自己的懷疑告知醫生,獲處方更高劑量的藥物,但被告稱她只服用原有劑量的藥物。她在覆診時曾告知醫生,已改善與死者的關係,原本預計於 2021 年 3 月再覆診。
案發前一周,死者一度離家以避免與被告發生衝突,在 2021 年 2 月 19 日返回單位。
案情:夫遭斬傷頭 大量失血致死
案情又提及,2021 年 2 月 24 日案發前一天,女兒與死者在單位用膳,隨後入睡。及至凌晨 4 時許,死者大叫叫醒女兒,著對方報警,當時死者渾身是血,把被告制服在地,死者表示遭被告斬傷。
女兒取出毛巾予死者按著傷口,警方接報抵達現場。警員到場後發現死者與被告均躺在地上,死者頭部流血,指向被告表示遭她斬傷。數分鐘後救護車到場,當時死者尚清醒,但隨後已漸漸失去意識,在醫院證實死亡。
警方於單位內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指,因為死者有婚外情,所以斬對方。當被告被送抵醫院時,她的情緒不穩,但否認有幻覺。死者的解剖報告發現,他的身上、臉部、頭部、頸部有多處刀傷,因頭部受刀傷而大量失血致死。
被告事後被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兩名精神科醫生曾會見被告。醫生報告指,被告至少有兩項被害妄想症的病徵、行為紊亂、語無倫次。案發時,被告可能因幻覺以為死者有外遇,受精神分裂症影響,產生強烈情緒犯案,失去自制能力。
被告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認誤殺
控方引述被告背景指,她於 1977 年從印尼來港,透過婚姻中介認識死者,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兒子早年已搬走並移民台灣。
印尼籍被告劉秀珍(案發時 73 歲,主婦)承認於 2021 年 2 月 25 日,在葵涌麗瑤邨一單位內非法殺死劉子球。被告以「減責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為基礎承認控罪。
HCCC3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