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懸紅通緝的前法政匯思召集人、律師任建峰被吊銷執業資格。政府周五(22 日)刊憲公布,律師紀律審裁組指任曾請求美國政府,對參與香港國安或政治案件的法官或檢控官實施制裁,其行為與律師身份不符等,裁定針對任的申訴證明屬實,下令將任除名,任並需支付逾 81 萬元相關費用。
任建峰在 Facebook稱「感受百感交集」, 他發布英文聲明稱事情源於律師會接獲投訴,而投訴人包括律政司司長,又指儘管已確認在香港司法及政治環境下,自覺沒犯錯亦不會抗辯,仍被索取律師會一方延聘兩名資深大狀等大筆法律及調查費用。
任又指,拒絕任何指稱其作為不符律師身分的指控,又感謝過去的合夥人、合作的律師及客戶等。他指縱使不再屬於香港法律專業,它仍是他人生的一部分。
審裁組裁定申訴屬實
下令除牌
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凡律師會理事會認為應對一名律師的行為操守進行研訊或調查,須呈交予律師紀律審裁團。審裁團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總數不超過 120 人。審裁團的召集人須從該審裁團中委任兩名律師及一名非法律專業人士,組成律師紀律審裁組處理個案。
政府周五刊憲公布,律師紀律審裁組已於 2025 年 7 月 22 日裁定對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
該申訴指,任於 2023 年 5 月 11 日透過視像連線方式出席美國國會的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並在會上表示自己是香港的律師,在此司法管轄區執業,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檢控官實施制裁。
審裁組指,任的行為與律師身份不符,並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了其誠信、其信譽及行業的聲譽,認為其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故作出命令,包括將任建峰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以及在 28 天內支付合共 816,600 港元的事務等費用。
任建峰:
律師會接獲律政司司長投訴
任建峰周五在 Facebook 回應,稱「感受百感交集」,他並發布英文聲明,指事情源於律師會接獲投訴,而投訴人包括律政司司長。
任又指,儘管他已確認在香港司法及政治環境下,自覺沒犯錯亦不會抗辯,仍被索取律師會一方延聘兩名資深大狀、一名大狀、一名私人執業律師,以及 5 名律師會調查員等大筆法律及調查開支費用。
任指,紀律聆訊純粹針對他在美國聽證會的證詞,而他當時是懷着沉重的心情發言,而他至今仍就此付出代價,包括被懸紅通緝,「人生被預料與難料的事顛倒,被除牌只是最新一例」(Life has been turned updside down in expected and unexpected ways. Being disbarred from being a Hong Kong lawyer is just the latest.)
他稱,拒絕任何指稱其作為不符律師身分的指控,又感謝過去的合夥人、合作的律師及客戶等,指縱使自己不再屬於香港法律專業,它仍是他人生的一部分。
律政司前年公布
向律師會投訴任涉專業失當
翻查資料,律政司曾於 2023 年 7 月 10 日發稿,指律政司長林定國當天已分別向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投訴郭榮鏗和任建峰涉專業失當行為。
林定國當時稱,「作為妥善執行司法工作和維護法治的公眾利益守護者,必須維護香港的法治及司法公義,責無旁貸。」
林同時批評郭、任利用自己作為香港大律師及律師的身分,「企圖增加其可信性及權威性,抹黑香港的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香港的法官及檢控官,推動和支持境外對中國及香港特區,特別是香港特區司法和檢控人員,作出『制裁』」,當中指任建峰提出和支持「制裁」法官和檢控官、以「制裁」其家人為脅迫,「此等行為公然踐踏公義,更會損害每一名香港特區市民的福祉,實屬不能接受。」
保安局去年
暫時吊銷任執業資格
翻查資料,任建峰於 2023 年 7 月,連同另外 7 名海外港人包括許智峯、郭榮鏗、羅冠聰、袁弓夷、蒙兆達等,被警方國安處各懸紅 100 萬元通緝。
2024 年 12 月,保安局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任建峰在內的 7 人採取針對措施,任被撤銷特區護照、暫時吊銷其律師執業資格。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當時稱,知道有些人士因為本身的執業資格,而取得外國的執業資格,當現時取消資格後,「如果佢當地仲畀資格,佢個司法制度仲有冇公信力?」有記者問及,任建鋒曾表示自己已沒有更新香港律師執業資格,鄧炳強回應時指,有人可能因行政手續,未交費用等而未更新資格,但當他想更新資格時,已無法更新,「已經撤銷咗啦。」
根據《維護國安條例》第 89 條,如保安局局長合理地相信,對 4 類人包括法院就涉危害國安罪發出拘捕令者、並非身處特區者等,施行指明措施是維護國安所需,可刊憲公告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