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日,佐敦道、上海道交界發生 5 車意外,7 人受傷。涉事一名男司機,被控販毒、狂亂駕駛傷人、無牌駕駛及沒第三者保險 4 罪。案件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
被告穿白色襯衣、戴眼鏡應訊,毋須答辯。辯方申請保釋,裁判官曾宗堯聽罷控辯陳詞後拒絕,並押後至 12 月 30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被告離庭前,有親友與他揮手。
被告共被控 4 罪
被告麥鎮顯(37 歲,報稱裝修工人),被控「危險藥物的販運」、「車輛的司機因狂亂駕駛而傷人」、「駕駛時無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共 4 罪。
首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10 月 5 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佐敦道和上海道交界非法販運危險藥物。
次控罪則指,被告於同一日、同一地點,在控制一輛登記號碼為 XY3688 的私家車時胡亂或狂亂駕駛,因而導致 7 名事主身體受傷害。
第三控罪指,被告於同一日、同一地點,駕駛同一私家車,而當時被告並無持有所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
第四控罪指,被告於同一日、同一地點,駕駛同一私家車,而當時就被告對該車輛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KCCC268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