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荔崗街住宅項目地盤去年 7 月發生泥頭車司機頭部被夾在兩車之間,傷重身亡的意外。勞工處票控承建商「劍虹地基」,另兩公司「銳進」、「明利」共 11 罪。銳進的案件原定周四(16 日)提堂,惟最終沒有開庭。
勞工處回覆指,由於與訟方申請押後,案件將改期至明年 1 月 22 日再提堂,又指劍虹今年 7 月被法庭頒令清盤後,於兩次答辯聆訊均缺席,該案已排期明年 4 月 1 日,就傳票的送達證明作內庭聆訊。
劍虹地基 7 月被頒令清盤
勞工處:缺席兩次答辯聆訊
翻查資料,劍虹集團控股(1557)2025 年 7 月公布,其全資附屬的「劍虹地基」被法庭頒令清盤,該公司已於同年一月起暫定營運,預期清盤不會對集團財務狀況及整體營運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據勞工處回覆,去年事故發生後,處方對 3 間公司提出共 11 項檢控,全部事發日期皆為 2024 年 7 月 25 日,事故地點同樣為葵涌荔崗街葵涌市地段第 515 號。當中,「劍虹地基」為項目承建商。
處方指,「劍虹地基」於今年 7 月 16 日被頒布清盤令後,於今年 7 月 24 日、9 月 25 日的兩次答辯聆訊均告缺席。
承建商與另兩公司
被票控共 11 罪
「劍虹」涉 5 張傳票控罪,當中兩罪指它與「銳進」犯相同罪行,亦有兩張指它與「明利」犯相同罪行。餘下一罪指它身為負責涉及合約價值 1 億或多於 1 億的建築工程的承建商,沒有就有關工業經營發展、實施和維持安全管理制度。
「銳進機械貿易有限公司」涉 2 張傳票控罪,指它沒有設置及保持盡量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僱員的「處理已挖掘的泥渣的工作系統」;及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
「明利機械有限公司」涉 4 張傳票控罪,當中兩罪指它與「銳進」犯相同罪行;另外兩罪指它沒有設置及保持盡量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僱員的「拂掘和側向支撐工程的工作系統」;及沒有提供所需的監督。
WKS7480/2025、WKS7481/2025(銳進);WKS7482/2025-WKS7485/2025(明利);WKS7486/2025-WKS7490/2025(劍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