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高級工程師於負責工程合約時,隱瞞自己與分判商董事有私交,收賄 4 萬元,又涉與任職社會福利署臨床心理學家的太太洗黑錢。工程師承認 6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五(28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法官胡雅文需時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6 日,屆時再處理充公令,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廉署人員在被告辦公室搜出 4 萬元現金,橡筋上有分判商東主的 DNA,並發現被告與妻子由 2012 至 2019 年間,收到過千萬來歷不明款項,而兩人支出遠比他們的合法入息高。被告又與分判商東主關係友好,二人多次用膳及一同外遊,但沒申報關係。
辯方指被告擬向政府還款 380 萬元
現已退休的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謝聲德早前承認 6 項控罪,包括一項「現任訂明人員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3 項洗黑錢、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日期橫跨 2012 至 2019 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職業生涯已完全被毀,預料將失去退休金,亦會把涉款的 380 萬元歸還政府。被告與女兒亦因本案患上抑鬱,他有真誠悔意,事件對他與家人有災難性的影響。
案情:被告與妻收不明來源款項
案情指,被告謝聲德與任職社署臨床心理學家的妻子吳蔚珊,同為公務員。本案第三被告陳子榮則為美亞工程有限公司(美亞)、宏晉工程有限公司(宏晉)及三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三和)的董事兼股東。
自 2012 至 2019 年間,謝的公務員總收入約為 900 萬元,其妻的總收入約為 600 萬元。二人的帳戶同時收到多筆不明款項,金額由 5 萬至 20 萬元不等。謝一共收到近 710 萬元,吳蔚珊則收到約 480 萬元。
在同一時段,謝的薪金加上其他合法收入,入息為 2,263.4 萬元,但其支出達 2,972.5 萬元,超支 700 多萬元。吳的支出則約 2,698.6 萬元,比合法入息多 481.3 萬元。 案情指,二人維持高於與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
洗黑錢則指,2012 至 2018 年間,共有 626.1 萬元可疑資金存入被告的帳戶。吳於警誡下承認,有協助謝把錢存入其帳戶。
案情:沒申報與分判商關係友好
至於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接受利益罪,案情指於 2016 年 10 月,機電署部門把一項關於改善飲水機工程的合約,外判予盈電工程有限公司,盈電把合約以 620 萬元分判予被告陳子榮的宏晉工程有限公司。
及至 2018 年,部門把政府場所建築設備及裝修工程的合約,外判予聯和承造有限公司,而聯和承造則把工程以 7,800 萬元分判予陳子榮的三和工程。
案情指,包括被告在內的部門員工,有權指令外判商安裝或更換政府場所飲水器,以及進行裝修工程。被告亦有份草擬合約,批出裝修指令,監察分判商等。而他於 2012 至 2014 年間,5 度與宏晉及三和工程的負責人陳子榮一同外遊。自 2015 年起,被告經常與陳聯絡、見面及討論合約條款等,但被告沒有申報利益衝突。
案情:辦公室搜出現金 上有分判商東主DNA
及至 2018 年底,政府場所裝修的合約期間,有工人嚴重受傷,被告參與了機電署及工程公司的會面。被告及後 6 度與陳用膳,費用均由陳及其員工支付,席間曾討論合約明細。
陳於 2019 年 1 月,從戶口提取 4 萬元現金,再駕車接載被告到酒店用膳,由陳付錢。同日,被告在裝修工程合約中,批出 3 項工程,其中兩項工程分判予陳的三和工程,涉款 175 萬元。
被告於 2019 年 2 月 28 日被廉署拘捕,執法人員在其辦公室發現 4 萬元現金,捆綁鈔票的橡筋上有陳的 DNA。
本案被告依次為謝聲德(起訴時 57歲、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其妻吳蔚珊(50歲、臨床心理學家)及陳子榮(55歲、工程公司董事兼股東)。
HCCC41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