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經貿辦案在英國時間周四(18 日)判刑。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被判監 8 年,曾任希斯路機場邊防人員的衞志樑則被判監 10 年。
兩人早前被陪審團裁定違反英國《國安法》下「協助境外情報機構」罪成,衞另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辯方周四力陳,兩人沒意圖助境外情報機構,量刑時應被視為罪責低。
法官拒納並裁定兩人罪責高,指兩人行為並非疏忽魯莽,而是出於對中國的忠誠。官批評袁松彪受僱經貿辦,充當中間人及組織者,利用官方系統傳監視資料,對目標對象帶來恐懼與不安;衞志樑則濫用內政部系統監視示威者,又指他作供時態度傲慢,輕視保密規定,嚴重偏離公職人員的專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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