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特殊學校時任助理教師,涉沒向校方披露他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他被控以 3 項欺詐罪,案件周四(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9 日再訊,被告准以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情。

被告游昇浩(31 歲,報稱無業),被控於 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沒有向路德會啟聾學校(啟聾學校)披露他於啟聲學校任職教師期間正接受廉政公署的刑事調查;在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11 月 29 日,沒有向啟聾學校披露該他任職教師期間正接受廉政公署的刑事調查,意圖詐騙而誘使啟聾學校沒有就其作為啟聾學校的教師身分暫停其職務,及/或對其施以紀律處分,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啟聾學校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蒙受不利。
第三項控罪指控被告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4 日沒有向學校披露他任職教師期間被刑事檢控,意圖詐騙而誘使啟聾學校沒有終止聘任他為啟聾學校的教師,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啟聾學校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蒙受不利。
WKCC22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