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歲男子於 2025 年 7 月在旺角一間超市內,將多支混入尿液的汽水擺放在貨架上,周二(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裁判官莫子聰將案件押至 2 月 10 日判刑,候索取一系列報告,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辯方指,被告與前妻、兒子關係疏離,受抑鬱情緒所困,與超市職員口角後作出惡作劇。辯方指,被告承認以不當方式宣洩情緒,對惡劣行為感後悔,又指他還押期間一度輕生,幸獲懲教人員及時發現。
辯方求情:與職員口角後惡作劇
被告羅劍毅(63 歲,報稱無業)被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導致該人服用有害物品」、「有意圖而企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導致該人服用有害物品」兩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退休前任職地產代理,曾獲傑出員工獎項,又指其父母離世、前妻陪同兒子定居美國,不再與被告聯絡。辯方指,被告受抑鬱情緒所困,與超市職員口角後,以惡作劇方式做出「傻事」。
辯方引述被告求情信指,他承認以不當方式宣洩情緒,對自己的惡劣行為感後悔;被告前上司及朋友的求情信則指,被告勤奮有禮。辯方指,被告還押期間一度輕生,幸獲懲教人員及時發現,交由心理專家處理。
辯方:被告一生留下污點
辯方指,本案性質惡劣、嚴重,惟盼法庭考慮本案屬單一事件,令被告清白一生留下污點,先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心理學家等報告,考慮判處更生角度出發的刑罰。
裁判官莫子聰同意本案情況特別,指被告犯案前背景非常良好,故下令索取背景、感化、社會服務令、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押至 2 月 10 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情:被告將事前購入的可樂放在貨架
案情指,太古可口可樂公司職員接報,5 間惠康及百佳分店出現被污染的可樂,部分帶有強烈尿味。2025 年 7 月,一名男童購買枝裝可樂後飲用,發現有尿味,遂向衞生署舉報。
衞生署其後調查發現,多區超市有未開封飲用的「黃色可樂」,樽底有殘餘物。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在超市將事前購入的可樂放在貨架上,警誡下承認犯案,稱「惠康職員令我不開心」。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旺角彌敦道 771-775 柏宣中心 2 號地舖惠康超級市場內,非法及惡意使一名陈姓男童飲用尿液;由 2024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期間,於香港非法及惡意使他人服用尿液。
KCCC2086/2025